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
一、资产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三、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一)概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作为统计口径时指的是“净资产额”(资产总额扣除负债总额),但当其作为管理的对象时则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财产。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仅是权益上的数量概念,而且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财产,对其的监管,需要通过对各项资产的具体监管来实现。   3、“财产”和“资产”的内涵基本一致,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财产”是侧重强调所有权的一种表述,从宏观管理角度和财务会计管理角度来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概念使用得更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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