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营利组织发展
香港非营利组织概述
香港早期社会福利主要依靠当地慈善机构运作和海外资金资助,政府一直采取不干预政策。这为慈善发展留下了巨大空间,致使慈善机构一直负担着主要社会保障责任。1959年,社会福利署成立,政府自此介入福利事业。70年代以后,政府才明确了要负担对于社会福利负担责任。香港社会福利是以服务为主,而推行服务方式并非由政府包揽,而是官款民营,政府负责规划、政策,提供经费、进行服务监督,并负责提供社会保障和紧抢救援服务,由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负担大部分社会服务。 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主要来自慈善捐献尤其是海外包含来自联合国、西方国家、外国宗教团体、海外华侨以及台湾当局捐助,它们组成了香港慈善事业财政主要起源甚至是主要起源。当初,华人传统慈善观念和宗教团体均发挥了主要作用,是推进了香港社会服务观念和制度规范建立主要力量。因为政府介入和影响,香港慈善事业开始脱离传统形象而逐步成为社会整体福利服务系统主要组成部分。
香港非营利组织分类
(一) 依据这些机构所担负职责,能够划分为协调机构、募捐机构和服务机构。其中:协调机构负担着协调募捐机构、服务机构和政府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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