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结算审核质量,规范审核行为,加强审核管理,结
合我校结算工程项目的特点,特修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流程。
1、 接受委托单位送达的“工程项目审计委托书”(附件 1),
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 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简称:咨询单位),
并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计合同书;
2、 与咨询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
( 附件 2);
3、 咨询单位交接资料,填写“结算资料交接单”(附件 3);
在此之前, 内审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签署“工程项目结算送审须知”
和“新建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或“维修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
(附件
4、5 和 6)
;
4、 咨询单位熟悉资料,提交“建设工程咨询实施方案” (附
件 7);
5、 审计处组织召开有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和咨询单位 (简
称:三方)参加的工程结算审计审前工作会议,形成“工程造价结
算审前会议纪要”(附件 8);
6、 咨询单位向审计处通报初步审核意见,在审计处主持
下,与施工单位见面核对初步审核意见。为了督促核对双方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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