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1为了加强
精装修工程
质量管理水平,统一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住宅套内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
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套内质量验收。
1.3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的项目及其检查验收的数量和方法,不涉及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机电安装等隐蔽验收内容。
1.4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
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装修应遵守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
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2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2.3选用的装饰
材料及装饰
部品件的
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
GB6566
、GB18580
~GB18588
室内装饰装修
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
材料及装饰
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
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
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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