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20
〕125号,以下简称
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予以公布,于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
、2020
年度尚未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处理的,可按本公告
运算抵免。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
二
○一○年七月二日
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打算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地点税务局。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名目第一条关于适用
范畴第二条关于境外所得
税额抵免运算的差不多项目第三条关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运算第四条关于可予抵免境外所得
税额的确认
第五条 关于境外所得间接负
担税额的运算第六条关于适用间接抵免的外国
企业持股比例的
运算第七条关于税收饶让抵免的应纳税额的确定
第八条关于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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