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报道:外资来投资我们,参股了我们的上市银行或企业就说是在剥削我们,趁机廉价侵吞我们的国有资产;我们的企业走出去在美国上市,又说给外国人民做贡献,只给外国人分红。这难道不矛盾吗?这种双重是非的标准我实在看不懂,简单一个资本市场的投融资行为竟能被解读到这么深的层次,在我看来,这真不是我们搞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应有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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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才学疏浅,但是对先 生的这段话,还有不敢苟同的地方。这里面牵涉到一个公平问题。我认为,这里面有没有双重标准,有。是以ZF为主导的定价问题。外国投资者参股我们的企业,成本价是多少?对国内的投资者,发行价又是多少?为什么对一些行业前景好、垄断性强、利润高的企业,为什么一定要在国外发行,而不对准国内的投资者?为什么当企业的成本高了,利润少了,才又想到想中国国内的投资者发行高市盈率的股票?
一点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