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081007
关于召开
广东省物业
治理条例〔修订草案
〕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08年09月18日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依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
爱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就
广东省物业
治理条例〔修订草案
〕立法涉及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
时刻:2008年10月21日上午
9:00-12:00。
二、听证地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三、听证会议题:
〔一〕广东省物业
治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关于基层组织在物业
治理中的职责的规定;
〔二〕第十三条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规定;
〔三〕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产生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的规定;
〔四〕第五十三条关于将车位、车库优先出售给本区域业主和优先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规定;
〔五〕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
〝住改商〞、第三项关于
〝房中房〞的规定及第六十六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