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企业工长管理
一、施工工长直接对
企业负责,对客户负责,听从
企业安排及传达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调
企业、施工人员和客户
关系,做到
竭力尽责。 二、
企业安排工程给工长,严禁推脱,如无特殊原因推脱处以1000--
元惩罚。 三、施工材料由
企业统一配送管理,施工材料每次进场应及时
告知客户进行材料验收,严禁私自进料;严禁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假材料,或使用
企业规定外材料(未经
企业同意)如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四、对
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及
企业施工工艺应熟记。对施工工序及工程工期安排合理。
五、在工人使用安排上应
谨慎,杜绝盲目及野蛮施工,如因材料使用
不妥;伪劣工程所
导致停工、无条件返工,后果自负。因施工质量不达标更换工人两次以上罚500元。
六、对
企业标识、现场管理单、半成品保护及时到位。
七、对
企业制定各项单据应及时填写,需要
企业人员配合
及时告知企业。对企业交给施工队
每项单据、图纸及报价
保留完好,工程
竣工后一并交还
企业立案。如有缺乏处以200--1000元
惩罚。 八、
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施工工期严禁
无端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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