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人们创造制度是因为制度有用,制度的作用依赖制度的实施或执行。</P>
<P>2、一个制度建立后如果不予实施或者是执行不力,也许是比没有制度更严重的问题,直接的结果是信任的丧失,同时会带来秩序的混乱。</P>
<P>信任丧失很容易理解,举例解说秩序的混乱:现在的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其实政府制定了很多的法律,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部门,问题就是制度执行不力。这就给不法商贩提供了一个暗示“违法比守法更有利”,同时给准备维权的人也提供了一个暗示“主张权利比放弃权利损失更大”。由此本该具有无上权威的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并引起社会的秩序混乱。</P>
<P>3、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者的执行方式是不同。正式制度更依赖于外界的强制力量,因此其执行要高昂的成本,并且还得依赖于信息的完全程度、执行者的公正、对执行者的监督等等。非正式制度的实施其实是一种自我实施,不仅受社会道德的水平高低影响,还受个人素质、人与人的关系、意识形态等影响;因其是自我实施其成本较低,但要监督也更困难。</P>
<P>4、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都存在漏洞。制度的实施过程其实就是执法者和制度受制者的博弈和互动过程。你有制度别人有对策,所以任何现实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都是走样的 。制度的执行还有一个操作性的问题,就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运用于实践操作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5 22:36:0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