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
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一体化管理手册》
《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工程分包管理程序》
《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
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
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设备租赁单位
人员;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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