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5-21 23:13:00的发言:
看到商品交换的本质在于交换人类活动,从而使大家能凝聚在一起时,我们就能得出“平均化规律”。显然“平均”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知道这个基础我们就知道怎样配置资源比较合理,于是知道价格是什么。可是当你满足于表面探询时,不能说你没有得出非常有益的东西,可是,如同我已经指出的问题,你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量纲问题。我想你知道,量纲问题实际是经济学中的最大问题,它的存在决定我们在经济学计量上一筹莫展。
量纲问题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大问题。但是如果在价值构成要素都不清楚的时候,量是无从谈起的。
“平均”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个说法我基本赞同,这可以从资本价值构成得到根本的释解。
人类创造了社会和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考察研究创造这些财富的种种形式,无一不是由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结合而形成的,可以说这是无须证明的客观公理。
我们解析了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客观价值构成如下:
(一) 人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
1、 投入者的直接具体活劳动
2、 直接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 直接消耗占用的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直接消耗占用的全民所有的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5、 投入者直接消耗的劳动生命量
(二) 物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
1、 投入者的间接劳动
2、 他人劳动
3、 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全民所有的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三) 投入者的间接劳动
1、 投入者的直接过去劳动
2、 直接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 直接消耗占用的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直接消耗占用的全民所有的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我们可以将(三)代入到(二)的投入者的间接劳动中。这样不难看出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价值构成的2、3、4项是“社会属性的公因式”,我们提出它们的公因式后结果如下:
(一) 人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
1、 投入者的直接具体活劳动
5、 投入者直接消耗的劳动生命量
(二) 物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
1、 投入者的直接过去劳动
这也就是作为个体的人在创造财富价值过程中的全部贡献之所在。每个体个人用于创造交换活动的生命和体能(如果不发生意外)大体上是没有太大出入的,是接近平均值的。现在之所以出现如此之大的差距和不和谐主要是假借掠占社会成果、他人劳动、社会资源造成的。
所以我们应该主张,2、3、4项的社会属性的公有成分,其责权利在社会,属于公有责权利规范的对象。
1、5项是私有属性的个人成分,其责权利在个人,属于私有责权利规范的对象。厘清价值构成各项要素的属性再决算其量,这样才会有纲举目张、有的放矢的客观效果。
这种符合客观基因的责权利规范敬因爱果尊重生命(包括地球的生命),所以也就不会导致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社会动乱、发展失衡、两极分化,我们的社会自然就会成为一个和睦和谐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