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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19:56:59
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10 18:28
欢迎文明讨论 如果接受不了不同的声音 我就不敢来这里开帖子了
不同意你的观点:
第一,什么叫不当?怎 ...
支持下王博士,人家一个小女子追求自己的幸福有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一定要牺牲个人的幸福去满足集体的利益?一个大学如果不靠自己的努力去吸引人才而是靠各种下三滥手段去强留人才永远成不了一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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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2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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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21:44:11
支持楼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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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22:03:56
longggui 发表于 2011-12-10 21:12
也许网上可能信息不对称。如果如你所言,怎么网上都整成你是没有爱情才去状告学校的呢?不过你也得思考一下 ...
沟通确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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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22:11:35
不敢说支持,但我也很理解王丽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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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23:16:03
www123456 发表于 2011-12-9 19:02
我说了,事情不是你遇上的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们因为不是很了解,不要乱说话
嗯,言之有理。所以请你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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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23:16:05
longggui 发表于 2011-12-10 21:12
也许网上可能信息不对称。如果如你所言,怎么网上都整成你是没有爱情才去状告学校的呢?不过你也得思考一下 ...
所以说舆论导向多重要
若是我因为没有爱情去告学校 那该是要求对方赔偿我了
无论如何 谢谢你的祝福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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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09:48:21
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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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10:33:34
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8 19:23
呵呵 你这么说我能理解 可是 我炒作自己 为了什么呢 我又没有郎咸平的水平 也不想进娱乐圈
就像我前面说的,内容上我是支持你的,但是你很有哗众取宠之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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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10:43:43
人应该有自己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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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11:27:05
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9 17:21
就像一个不出色的男朋友 他一无所有也没关系 但是要上进 要有责任心 你愿意和他在一起 同样的 一个你所谓 ...
是啊,很多人离开都是因为没法给人家一个平台,不过也不全是学校的问题,国家也不重视,不扶持,都很难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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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20:26:02
人民网评:你是否把契约当儿戏?
世上辞职、违约的事情千万件,如果没有“女博士”这顶帽子,没有“女博士的爱情”这么煽情的字眼,恐怕这起小官司,充其量也只能在普法宣传里充当一个小案例,完全不可能变成天南地北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舆论纷纷评点的热门新闻——争报、争议的底下,大多数人有着一副八卦、窥视表情。男人、女人、女博士,将女博士封为“第三种人”,用猎奇、嘲笑的心态围观这一群人,其实暴露的恰是许多国人的狭隘和肤浅。

  女博士辞职、打官司都不稀奇,但“女博士因为在小城找不到爱情”而状告母校,这样的理由的确罕见。女性敢于坦率大方地将“找不到爱情”作为诉讼理由提出来,且也被执法者认为是合乎人情常理,就现代妇女解放运动而言,该算一种进步。然而,将其归入整个社会越来越敏感和强烈的“剩女焦虑症”现象,恐怕更为合宜。如果安徽女博士所说的理由和她对待母校的感情不假,那么仅仅因为可能找不到爱情,就宁愿背弃与学校间的协议、改变职业发展轨迹的做法,让我们看到如今在一些年轻知识女性中,女性在职业与婚恋关系上发生的改变, “剩女焦虑症”蔓延得如此迅速而有心理杀伤力,不由人不敏感。

  比起“剩女焦虑症”,女博士、她所在的大学与执法者在这起“爱情故事”里所透露出的重眼前实利、儿戏契约态度,更值得关注。

  不论是博士、高校还是法官,都该代表中国最讲诚信、最该懂得平等和尊重他人权利、也最有法律意识的群体。女博士在辞职被拒后,没有选择“托关系游说”或者撒泼无赖,而是打官司,让法律说了算,同时愿意支付违约金,这样的做法自然应该称道和肯定。但四年前,当她与大学签订协议时,究竟是没有注意到其中的“毕业后应按期到学校工作,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之类条款,还是看得清楚明白、却为了得到读书机会而先签了再说?无论哪一种,恐怕都不算是法治社会里会为个人行为负责任、尊重契约协议、重诚信的做法。

  同样,拿有霸王条款之嫌的绝对条件要求员工,一旦面对无厘头理由却全无招架之力、只求“名义上还在财大工作”的大学,也远没有真正的法律意识、契约精神和对个体权利的平等与尊重立场。

  没有了这份平等尊重的立场和契约精神,只以鼻子尖上的眼前利益为衡量标准决定去留取舍,则契约的约束力很难真正发挥,违约、背弃、纠纷也难免要时时找上门。
转引自: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6550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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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0:41:21
人各有志,相机抉择,尊重别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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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8:19:31
shelly-ice 发表于 2011-12-9 21:41
为什么人家的老帖子就得被你翻出来,申请个马甲,单独澄清这件事有什么不可以?你有什么理由一定要知道人 ...
我只是回复楼上的疑问而已,好像我是多关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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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9:03:32
人都是自私的,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加油,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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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9:20:26
boolcardy 发表于 2011-12-12 18:19
我只是回复楼上的疑问而已,好像我是多关心的样子~~
抱歉,是我太凶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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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9:30:26
我觉得还是要尊重自己个人的意见,我们国家的这种政策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我觉得没有什么,反正在日本是没有这种事情,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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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0:18:52
longggui 发表于 2011-12-9 19:27
如果我们国家每个人都为自己找到不守约的理由,我们国家是一个没有前途的国家。我们的人民都是遭世界其他国 ...
很佩服你有勇气说这么大的话!天不需要任何人顶也塌不下来,如果要塌下来任何人也顶不住! 以我的经验,口口声声喊着顶天立地的人往往遇到事情尿的比谁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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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0:24:51
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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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0:59:43
追求自己内心想要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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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1:39:52
虽然我不是很了解事情的始末,但是我欣赏她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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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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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2:46:09
女博士王丽的几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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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10:38:10
我也是安财的本科生,看到你的举动很是赞成。自己有选择的权利,违约的话进行支付违约金(包括其他一系列的相关费用)。按道理学校是不应该拒绝。但是作为一个博士,始终还是要责任,不仅对自己,其他人也是一样。幸福是靠自己争来的,愿你找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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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10:41:10
starwy0728 发表于 2011-12-7 16:53
好个女博士。现在博士算个屁啊,如果你是本人,我想问问你你有真东西在心吗!
这位仁兄好像以为自己有多大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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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11:48:24
josejose 发表于 2011-12-8 11:06
没什么可同情的
还是那句话:早干嘛去了?博士读完了才来加入弱势群体了?
说白了,以上也都是楼主的一 ...
先生言语犀利,希望岁月能让你平和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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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22:01:53
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8 18:17
也许很多人以为我是找一个借口吧 实际是为前途之类  可我的理由的确是这个 每个人看中的东西不一样 你也是 ...
谢谢回复,看来你还蛮认真,我还以为我的评论会被淹没呢。 不难理解啊,你没看到我的话前两个字就是“理解”吗,呵呵,我是说你的解释有些牵强,在我可能也就罢了,母校吗。按说咱们也是校友,蚌埠那个地方我也待过几年,对情况也略知一二,就更能理解你了。所以,我和同学的观点是一致的,毕业后绝不去二线城市了,在那个城市真的嫁不出去。哈哈,咱得为以后着想不是?还好,我没有去签这些个契约,所以不存在违约风险和瓜葛,相对自由些。祝你好运,工作和爱情都能找到理想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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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22:29:24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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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05:10:29
女博士比较吸引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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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09:09:10
事实没有错,但理由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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