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变化了吗??? 网络资源有主持分配者吗??? 感管资源有主持分配者吗???
网络资源和感管资源只是没有主持分配者的资源的两个例子而已,有没有主持分配者是划分真假公有的根本区别。
道路有几个人可以使用????道路如果可以到公有的地步,那地球上就不用修路了。
有主持分配者,就有圈养鸡鸭猪羊没有区别。
关于这个问题,这里有很多帖子都提到了,主贴,回帖都有。我发的,转的帖子就有《从乌有之乡想到那一把铁勺》《究竟什么是有》,前几天在《国有制与公有制的笑话》这个帖子里我也借李敖的观点提过这个问题,我想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
你不是在天涯提议恢复反革命罪吗?是不是真想进监狱,吃喝住医疗全都免费,达到你理想的状态。
就凭现在已经公开的,众所周知的事情,无论按宪政理论分析,还是按本土思想分析,还是按马克思理论分析,都足以致B52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个杀手锏是随时可以放出来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4&from^^uid=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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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观点变化没变化,我清楚,大家都清楚,大概只有你不清楚。好,就麻烦我给你捋一捋。
开始你说,只有网络资源和感官资源能实现公有,但是你在23楼的帖子里,发表于 2012-1-5 21:26:29 这个帖子,却说:“网络资源也只是在网络的小范围内公有,完全公有的只有感管资源。”这就是说,当时你承认能完全公有的就只有感官资源了。
而你昨天32楼的帖子里,又说“网络资源有主持分配者吗??? 感管资源有主持分配者吗???”这里又认为网络资源和感官资源一样,都是可以实现完全公有的。那么请问:你的观点到底变化没变化?
你前几天认为网络资源只能是有条件的公有,昨天为什么突然硬气起来,认为网络资源和感官资源一样,都可以完全实现公有呢?是由于你自以为抓到了真理,找到了判断真假公有制的标准,就是“有没有主持分配者”。在这个真理的打气下,你就理直气壮起来,认为网络资源也是可以完全公有的了。
你一天三变我且不论,你的那个真理我也先不管,我就先问你:我认为道路也是可以公有的,那么你反对的理由是什么?你昨天说的“道路如果可以到公有的地步,那地球上就不用修路了。”你的这个反驳理由我没弄明白,请你务必解释详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