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看来是我没说清楚。
一、影响生育的变量太多,楼主的意思其实是经济因素起多大作用,但他选工分作为切入点肯定是不恰当的。我对工分制的了解也不多,不过就我所知,那时还有实物分配,工分制解决的是货币分配,社员可以用这部分收入(也不一定发放现金)解决无法用自己的劳动产品满足的需求(油盐酱醋及教育)。而且,生育带来的经济预期是远景式的,工分制至多影响一代人,因此,我说这个问题无解。
二、即便“分析生育意愿的合适指标应该是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和年龄别生育率”也不改变无法与先前及以后比较的情况。
三、无论我们如何确定“工分制下会多生小孩”的变量都不可能得到相关的准确数据,两位专业人士肯定知道我国的统计数据存在什么问题,因此我们很难进行比较研究和定量分析。
“如何来解释六十年代中期乃至70年代持续的高出生率”是另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