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博文已发很久,有感于一片报道,我再将此文置顶推荐。山东的一位医生拒收科室得到的处方回扣,成为孤家寡人,同事和他打了一架,卫生局下的结论是,这位医生有偏执型精神病。这已不是清流与浊流的问题,而是好人很难生存的问题。
2010年10月27日腾讯爆料,我国每年死于滥用抗生素的人有八万之多。这肯定是一个保守的统计。我现将自己知道的医药黑幕揭示如下,恳请各位帮忙宣传,让全国人民知道,为什么医生那么喜欢开大处方?哪怕是小孩子感冒咳嗽,一连三天调点滴,头孢孟多酯钠、头孢地嗪钠等等,只选贵的。因为可以捞好处,有个职业的绝大多数人穿着白衣服,其他的都是黑的。
以此举例吧,一包药出厂的成本价2元(如果是抗癌品种,成本20元,驴打滚定价为500元销售,完全不足为奇),药厂公关发改委,限价30元。药厂4元卖给总代理的医药公司(国家规定药厂不能卖药,零售和批发严格区分,营业执照是前置审批)。总代理的医药公司拿着发改委物价司的30元限价文件,公关省卫生厅、药监局、物价局、医改办在某省招标25元入围,它8元卖给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开税票25元,医院结账八零扣(如果医药代表是院长的小舅子或者他的宠幸美人,九零扣也不是不可能),医药代表回款25元*0.8=20元,医药代表给挂靠的医药公司交税票钱(25-8)*10%+8*2%=1.86元。
税票的游戏规则为高开部分的十个点,抵价部分的两个点,收医药代表的挂靠公司的税票的进项来源于上游医药公司,很多药店因为老百姓现金购药,不需发票,药店是小额纳税人(极少药店是以公司法人存在,少量药店是个体户性质,绝大部分药店是挂着别人的牌子的,假连锁,所谓加盟店),医药公司就把销项税票挪出来卖给医药代表,利益均沽。卖税票的医药公司因为增值税票附件有详细的医药名称,仓库的品规都做有两套账,应对税务检查,应对药监局的所谓GSP(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医院卖药给老百姓,按国家规定高开15%,25*115%=28.75元。医生得回扣28.75*25%=7.2元。月底医生按照医院划价的25%从医药代表手里收取现金,医药代表和医生接头的地方在医院附近的酒楼、茶楼、KTV,颇有地下党员搞革命工作的味儿。若规定期限内没收到此款,处方上面马上就不会见到此药,反正医药代表多着呢!药房统方按照每剂0.5元收取辛劳费。
这样算下去,药厂成本价2元的药品,老百姓必须出钱28.75元。药厂毛利2元,总代理毛利4元,挂靠的医药公司吃“税钱”1.86元。医院20%进小金库5元,医院账面净赚15%,为3.75元。医生得到的回扣为7.2元,药剂科的小鬼得0.5元,医药代表的毛利润为2.44元。至于医生、药剂科主任、院长、分管药房、业务、财务的副院长、药事委员会的公关费用、他们的亲戚的婚丧嫁娶、他们唱KTV、他们洗澡按摩的费用,医药代表就靠销售量的增加来消化费用。医药代表赚钱也不容易啊!卫生部发言人称医改要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各方利益”到底是哪些人的利益,这下各位看官很清楚了吧!至于对住院病人的“宰杀”、手术红包、医疗器械的猫腻等等,我就不在这里罗嗦了,网上很多这方面的文章。
医生担心病人拿了处方跑了,自己捞不到好处(“专业术语”:跑单),有四种办法。1.夸张病情,让病人打点滴。2.处方上面开的药加密码,只有药房的人认识。3.对病人说:“我为你制订一个治疗方案,你去把处方上面的药拿来,我教你怎么使用。”4.“这个药某某地方有卖的,效果很好,很多病人反应不错。”这是医生和药店在扎笼子,特别是医院附近的药店。譬如,中国传统中药“六味地黄丸”卖得很好。有人想出了鬼点子,把性刺激的东西加在某些中药方子里面,叫做“二十六位帝皇丸”,医生和药店的主儿一起欺诈可伶的阳痿、早泄的病人,欺骗那些妄想象皇帝一样可以夜御九妃的家伙们,大把拿出票子买所谓的“保健且无副作用”的功力之作。
各级ZF的医改办、新农合办(有的地方把它从卫生局单列出来,卖官帽子)、职业病工伤办(劳动人事部门的下属单位)权力是大大的,它决定哪些药品(同一名称的不同厂家也由其选择)可以进它所管辖的目录。有的厂家为了把某个产品进入某县新农合目录,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还是正股级?)出手就是十万元。
乡镇党委书记回城争局长的位置,排名为财政局长、卫生局长、教育局长、民政局长(有资源的地方煤炭局长、安监局长另作别论),无利不起早啊!县长(县级市长)当不上书记了,回到地级市,也是首当其冲争那些局长位置。卫生局长手中有社区医疗及诊所的审批权、医院院长官帽批发权,但是当地大型医院的院领导班子由书记、市长(县长)拿在手中,所以现在的卫生局长眼红医院院长的油水了,借“医改”的东风,成立配送中心,开始到前台直接和医药贩子“把酒话生意”了。
目前药店的净利润点在50%,刷卡消费的药品的净利润点在80%--200%。有些地方的药店,拿着医保卡可以购买大米、洗发水、化妆品、保健品。给药店配送的医药公司必须按销售量付现金8%到10%给药店,因为药店不需要医药公司开出的销项税票,这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
国家多次叫喊的医药降价,实际上是那个像脱缰的野马的最高限价的数字降价,实际操作毫无意义,有时,因为所谓“降价”的宣传,反而把一些常用的药品搞得失踪了,因为没有暴利或者灰色收入,意味着这种药品将会换名字,涨价格,换面孔来到人间。这也是中国所谓的“新特药”特别的多,同一化学名称、不同的俗名的药品特别多的原因,您千万不要以为是我国的医药研发水平特别的高,美国一年不超过十个新品种被批准投放市场。
如果在现有的体制下,医改能改成功,母猪可以上树。这就是医药流通体制中的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