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促进草原承包经营体制改革,结合深入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机制,有效解决我县草原“四至界限”不清,“证、账、地”不符,农牧民在草原上的利益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草原承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从我县草原面积小,农业人口多,不宜落实一家一户承包经营草原的农区特点出发,在
1986
年全县集体草原所有权划界颁证基础上,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全面开展草原确权工作。通过建立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草原股份经营管理模式,健全草原保护与建设责任、草原使用权力与收益清晰的运行机制,切实有效地保障农牧民对集体草原占有、使用、抵押、入股、流转收益等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
全县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一是解决草原权属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稳定现有草原承包关系。二是为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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