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有担保人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小写:)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
解除后乙方应于
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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