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福建宁德地区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福建乔宝陶瓷有限公司办公室一层西边间(靠楼梯西边)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开超市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人民币)万元整租金按半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半年在租赁到期前个月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
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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