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1-12-25 07:58 
我已经讲过了,在已知铁块和木块的重量会随着它们各自与地球之间距离的变化而变化的前提下,若想证明这种 ...
“选择蘑菇和菠菜属于选择体积相同的铁块A和铁块B”?在你看来,蘑菇是“铁块”,菠菜也是“铁块”?
我认为,你上面这个帖子也就是承认了,你是有意选择“价格差异大的商品”,而故意无视“价格相差不大,也即说一种商品价格有时高于另一种商品有时又低于这一商品”的商品(如蘑菇和菠菜),如此来说,你的类比的有效性何在?我觉得,这才是你所说的“以偏概全”的论证方法,只不过,你是用所谓“普遍情形”代替全部而忽略所谓“极特殊情形”。
可是,边际效用论不是如此。它不仅解释你所说的“普遍情形”(如电视机和电话机),也解释你所谓“极特殊情形”(如钻石和水)。
而实际上,钻石与水这个“老掉牙”的例子,与你所说的“电视机与电话机”有何本质上的差异?为什么一个是“极特殊情形”,一个是“普遍情形”?
我觉得,你不是在用边际效用的“逻辑”而理解边际效用,而是用你那个“类比”——当然错误的类比——的逻辑来理解和论证边际效用,因此那个边际效用在你看来当然是有问题了。可是,实际上有问题的,不是边际效用的逻辑,而是你经过错误类比以后的所认为的”边际效用“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