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加油
合同甲方: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同意就车辆定点加油事宜,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货物名称、金额及供货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
一、定点加油的范围:
二、定点加油的期限:自
2013
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三、定点加油的油品及优惠: 93号汽油、97号汽油;在当日挂牌价基础上,上述油品均给予每升
0.1元的积分优惠。
四、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甲方
定点加油,并按以下要求提供加油及服务。
1、车辆定点加油采用乙方加油卡的管理方式。乙方应积极创造条件
,以方便甲方
办理充值等服务。
2、加油卡若发生遗失,乙方须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并清算卡内资金。同时应甲方单位要求,给予补办新卡。(工本费由甲方
支付)3、乙方应拒绝甲方
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
不得用加油卡购置其它物品或换取现金。
4、乙方应履行凭卡对号加油的义务,受理加油卡时,加油站要核对车牌号码与卡内所设置的车牌
号码是否一致;若发现卡号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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