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决定对原交通局区域地块进行整合改建,为确保该区域范围内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该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改建范围:
二、本方案只适用于上述改建范围。
三、房屋改建补偿一般规定
(一)该区域内的房屋改建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二)被改建房屋建筑面积,按照被改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其他合法证件上记载或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三)被改建人在签署《房屋改建补偿协议》时领取选房卡,凭选房卡的顺序号优先选房。
(四)改建在银行有抵押的房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五)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六)被改建人不论选择何种改建补偿形式,被改建房屋腾空移交公司后,其房屋以及附属物、构筑物、室内装修物品等处分权、拆除责任均属公司。
(七)被改建房屋、土地及其他附属物价值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以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八)住宅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的
其他补偿费用:(注:以测绘的原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1、临时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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