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
?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易产生偏差。本文试图对这三类合同进行辨析,以期对这三类合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概念不同
(一)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实际上,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其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义,没有讲清楚劳动关系的特征。正是由于这样简陋的定义,才使人们常常分不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任何定义,都应指出所要定义的对象的特征,根据这些特征,可以确定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但是,
?劳动法?这一规定,却不能实现这一目的。这一定义,对合同的主体做出明确规
1之所以这样提,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民法通则》中都是规定
在“公民(自然人)”一章中规定的。也就是说,《民法通则》仍然将个体工商户看作为自然人。
1定,但是对客体和内容没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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