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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与百度在合同纠纷官司中达成和解,律师张新维得到了百度的特别折扣优惠,并承诺对此事保密。但之后他却违约向多家媒体披露自己已获百度赔偿,并透露部分协商细节,双方为此又闹上法庭。前天,海淀法院认定张新维违约,判令他赔偿百度50万元。

今年5月,律师张新维因竞价排名合同纠纷与百度对簿公堂,后双方达成和解,并签下合同,约定百度给张新维优惠。双方还针对这份合同定下保密协议,承诺不对外披露合同条款及协商过程,违者将支付违约金50万元。

就在合同签订后的第8天,《第一财经日报》便发文披露了这一消息,并提到双方签下价值50万元的“保密协议”,消息来源正是张新维。之后《证券日报》也登出与《第一财经日报》相同内容的文章,消息源同样是张新维。百度为此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张新维支付泄密违约金50万元。

庭审中,张新维承认他先后告知媒体百度副总裁与自己谈判,并透露与百度存在保密协议一事,但他并未明确告知媒体自己获得的特别折扣优惠和赔偿数额。

法院认为,张新维的行为已明显违反其与百度约定不向任何媒体披露合同条款的保密协议,给百度造成不利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令张新维支付百度违约金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1万余元。记者 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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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20:30:00
或许律师张新维从媒体那或是因泄密而得到的已远远超过50万的违约金,所以才会这样的吧!我想目前的状况是在律师张新维的预期之中吧!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我想他选择了对自己最大效用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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