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甲、乙双方就卢氏县
横涧乡梅苑新村2016年二期施工的住宅楼的外墙涂料工程
施工承包
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前提下,
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 本工程是指
卢氏县横涧乡梅苑新村2016年二期施工的住宅楼的外墙涂料工程
。1.2双方约定:
由乙方承包横涧乡梅苑新村2016年二期施工的住宅楼的外墙涂料工程
的施工,承包方式为大包(包含人工、材料)
。二、施工方式
2.1乙方以包工的方式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三、承包单价及数量:
3.1本合同承包单价为12元/平方米。
合同工程量暂定3000平方米。
3.2合同数量为暂定量,甲
、乙双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实际区域进行现场测量
,结算量以实际
完成面积为准。
3.3本合同的
承包单价为包工单价,不含材料费用,但包含乙
方施工所需要的工具、用具的费用,包含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费和保险费用。
四、质量标准
4.1工程所需的材料
由甲方自行
采购,材料本身的质量问题及风险由甲方自己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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