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解释一
11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解释【
1】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生效时间及合同生效时间的解释
【条文理解】
一、对《合同法》第
47、48条含义的说明
《合同法》第
47、48条分别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的规定
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
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上述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权代理人所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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