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银监会原定于2012年1月1日实施的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推迟实施。财新记者获悉,银监会今年初上报国务院并获批复的四项监管新工具,其中的资本充足率、拨贷比和流动性指标均推迟执行,但杠杆率要求仍按时推进。
“资本充足率新规执行时间推后,但条款更改空间不大。”接近银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资本监管新规可能会推迟至2012年下半年出台,且出台后“立即执行”。
虽然执行时间点推迟,但是条款进一步修订的空间并不大。新规在10月份曾进行过第三轮征求意见,并细微调整了部分条款,令其对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再减少0.2-0.3个百分点,而最新版对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在0.7-0.8个百分点。
同时,拨贷比和流动性指标也会推迟执行,但标准是否会修改,目前还没有说法。短期而言,对原定于2013年需要达标的交行和中行较为有利。
一位资深银行业分析师表示,推迟新规的出台,显示对以往监管政策过紧的微调态度。该分析师认为,明年监管政策将不会延续收紧的方向,而是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微调。这也反映了逆周期监管的原则,在经济周期下行阶段,监管政策应该适度放松。
但上述政策无助于释放信贷投放能力,前述分析师指出。目前影响银行放贷能力的最大瓶颈是贷存比,并非资本充足率。
截至2011年3季度末,上市银行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77%,资本充足率达到12.11%,足以支持2012年的信贷增长。但是贷存比依然吃紧,存款增长依然乏力。12月初,四大行存款下降近4000亿,导致贷款增长不足300亿。前述分析师认为,银监会大幅调整贷存比指标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会通过推动定向金融债等方式在实际执行中适当松动。
另一位银行分析师表示,维持银行板块“区间波动”的判断。监管政策“微调”对银行板块影响正面。但是在房地产市场和宏观经济趋势不明朗的环境下,银行板块仍将在将在宽松政策兑现和不良贷款上升预期逐步形成两因素的交织下呈现区间震荡的走势。
据悉,杠杆率要求仍将按时推进,即在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杠杆率的要求也促使其需要进一步吸收和扩大股权资本,以增加自有资本规模。根据银监会6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高于巴塞尔III要求的3%。目前,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平均值为4.6%,但有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杠杆率尚未达标。
参考巴塞尔III资本协议的中国银行业新资本监管标准原计划于2012年1月1起开始实施。
中国银监会此前就银行资本监管的新标准征求意见,明确资本充足率标准及达标时间,并对风险资产权重进行更精细的设计。正常时期,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将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原则上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资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