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关系来讲,一个是提供服务收取管理费,一个是享受服务支付管理费,二者应该是一种比较单纯的合作关系。然而,随着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进程的逐步加快,许多大中城市的市民的居住条件及物业管理水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物业管理快速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发现一些城市的物业管理领域处于一种特殊的紧张关系之中。近几年,《物业管理条例》具有突破性地表述了物业管理所涉及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物权法》激发了广大业主维权的内在热情和潜能,二者先后发挥作用,使得原本较为模糊而平静的物业管理领域成为矛盾的激发地段。
一 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利益纠纷的主要类型
近年来,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纠纷案件频发且呈现急剧上升势头。这类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
1.业主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用
业主因种种原因,如未打扫小区卫生、保安未履行岗位职责等,引起业主不满,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予以抵制引发纠纷的居大多数。在此类纠纷中,物业公司往往是原告,依照《合同法》规定,业主可以行使与对方违约程度相适应的合同履行抗辩权。
2.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规范而引发诉讼
此类案件是因物业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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