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宅租赁合同
深圳住宅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付家私: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币万仟佰拾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万仟佰拾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
(不记息)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币万仟佰拾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
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
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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