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我
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24号、卫生部相关法规文件和我省
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照属地管理原则各
室主要负责人为本
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确保本室人员在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中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的规定。如违反规定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报
院领导作相应处理。
3.确保本室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采集、保藏、运输及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杜绝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特别是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扩散等事故发生。
4.各室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把检查情况上报
科室领导
。科室领导
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5.各室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实验室生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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