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初级水产品质量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根据省局《2013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市局《2013年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渔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宣传教育、规范引导、执法监督、强化服务”的原则,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生产行为,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违法使用行为得到有效禁止,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三项记录”和投入品索证索票实施率100%,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全市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网箱出口鱼类养殖基地及水产苗种企业。
(二)重点品种: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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