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内容提要】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是生活中最常见的
2种合同,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这两种合同的种类日趋多样化,分界线也日趋模糊,在审判实务中经常出现竞合的现象,这给审判实务带来不便。本文试从基本概念入手,分析其特征,从法理上阐述两者的区别,以供在审判实践中予以参考。
【关键词】
委托合同雇佣合同区别
一、问题的缘起
xx年原告张鸣在武宁县投资建水电站,由于张鸣因事务多不能经常在工地管理施工事宜,
xx年5月邀请其朋友况根照看电站土建工程,并约定每月付给况根工资
2000
元。随后,张鸣、况根与施工承包人金功仁签订承包合同,将水电站的压力管道石墩及其他工程承包给金功仁。同年
7月,况根以水电站代表的身份与何衍星签订了水电站机房建筑合同书。同年
7月,况根绘制了水电站管道图及机房、住房地面图。
水电站机房土建工程于
xx年5月开工,同年
11月完工。压力管道石墩工程于
xx年1月开工,同年
4月初步完工。由于发电机组不能装入机坑
以及压力管道部分石墩所用石头硬度不够,张鸣于
xx年6月至9月中旬聘请邹盛祥对电站机坑和三个压力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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