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
景区的健康快速
发展,创造良好的
经营环境,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订立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
各经营商户的安全责任。
一、经营单位(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经营区域内
的安全经营工作。
二、
经营区域内要
有明显的的安全防盗、防抢提示和警示标志。
三、商品的摆放要安全,无倒堆、滑
落隐患,
通道应无杂物,并实施防意外碰伤、滑倒的措施,以保
障顾客安全。
四、
经营场所
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设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设施。
五、正确使用
公司提供的各种固定设施。定期对商铺内的供电
、营业设备等作安全检查、保养。
八、各经营户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食品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均由经营户承担全部责任。
九、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经营户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
公司和顾客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经营户必须承担
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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