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此书是我的朋友王士历经十年构思所写成,版权所有,请转载的时候注明作者,谢谢!(2006年12月26日晚 猫眼看人于人大经济论坛)
自序…………………………………………… 3
第一章:格化币权学的基本概念…………………………………………… 5
1.1币权的框架结构………………………………………………………… 6
1.1.1自体格……………………………………………………………………………… 7
1.1.2公体格……………………………………………………………………………… 7
1.1.3公治格……………………………………………………………………………… 7
1.1.4衡平格……………………………………………………………………………… 7
1.2币权格体的载体状态………………………………………………………………………… 8
1.3币权格体的功能和特点……………………………………………………………………… 8
1.4币权格体的社会正义………………………………………………………………………… 8
1.5格体的变换…………………………………………………………………………………… 9
1.5.1币权学的时序格变………………………………………………………………… 9
1.5.2时序剩余格变……………………………………………………………………… 9
1.5.3交易格变……………………………………………………………………………12
1.5.4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14
1.6币权格体的来源………………………………………………………………………………15
1.7衡平加属…………………………………………………………………………………… 18
1.8格化货币的宏观经济的必要假设前提与非格化经济学的假设区别………………………19
1.9币权的格体释义………………………………………………………………………………21
1.9.1自体格释义…………………………………………………………………………21
1.9.2公体格释义…………………………………………………………………………22
1.9.3公治格释义…………………………………………………………………………23
1.9.4衡平格释义…………………………………………………………………………25
1.10 币权格体的格变规则………………………………………………………………………26
1.11 时序格变释义………………………………………………………………………………26
1.12 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释义及必要前提……………………………………………………27
1.13 交易格变释义………………………………………………………………………………28
1.14 交易格变与时序剩余格变的关系…………………………………………………………30
1.15 衡平加属释义………………………………………………………………………………30
第二章:格化币权制度的政治框架结构……………………………………30
2.1格化币权社会的结构层次和结构层次在各币权格体中的权限范围及地位………………30
2.2币权制度中的货币所有者——个体—属者的政治地位……………………………………31
2.3个体—属者对币权格体自体格的权力………………………………………………………31
2.3.1个体—属者对自体格的权力………………………………………………………32
2.3.2个体—属者对公体格的权力………………………………………………………32
2.3.3个体—属者与公治格的权力关系…………………………………………………32
2.4社会中的组织在币权社会中的政治地位和功能……………………………………………32
2.5社会的公共组织在格化币权社会里的政治地位及权力范围………………………………33
2.6格化币权社会中的币权格体的格体切换……………………………………………………34
第三章:货币可以成为社会治理结构的核心…………………………… 35
3.1币权的治理结构………………………………………………………………………………36
3.2剩余链接………………………………………………………………………………………36
3.3均衡处理………………………………………………………………………………………37
3.4格化货币的社会治理结构与政治权力的治理结构的区别…………………………………41
3.5货币的深度功能………………………………………………………………………………42
第四章:格化经济学与非格化经济学的关系与区别………………………46
4.1币权格体与消费、生产投资、财政的关系与区别…………………………………………46
4.1.1自体格与消费的关系和区别……………………………………………………… 46
4.1.2公体格与生产投资的关系与区别…………………………………………………47
4.1.3公治格与财政的关系和区别………………………………………………………47
4.2货币的储藏财富的功能………………………………………………………………………48
4.3社会风险和不确定……………………………………………………………………………49
4.4资本与就业的关系……………………………………………………………………………51
4.5价格与利率……………………………………………………………………………………54
4.6分析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理论………………………………………………………………55
4.7对谨慎动机的分析……………………………………………………………………………56
4.7.1对投机动机的分析…………………………………………………………………56
4.7.2流通速度……………………………………………………………………………57
4.8偏好函数………………………………………………………………………………………59
4.9格化经济模型与传统经济模型的比较…………………………………………………… 61
4.10用瓦尔拉斯法则证明格化币权逻辑上的可行性………………………………………… 65
4.102.1瓦尔拉斯法则的个体预算约束与币权的格化………………………………… 67
4.11格化币权的组合组别市场………………………………………………………………… 68
4.11.1自体格—商品——经济的消费功能的组合组别市场………………………… 69
4.11.2公体格—劳动——社会组织的生产投资功能的组合组别市场……………… 69
4.11.3公治格—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消费………………………………………… 69
4.11.4劳动市场出清的大数规则……………………………………………………… 70
4.11.5非格化经济学中五种物品的理想的瓦尔拉斯均衡…………………………… 70
4.12 财产和货币………………………………………………………………………………… 71
4.13 货币与商品的价格………………………………………………………………………… 72
第五章:币权的宪政结构………………………………………………… 73
5.1币权的宪政结构………………………………………………………………………………73
5.2币权的法律意义………………………………………………………………………………73
5.3币权的民主价值………………………………………………………………………………73
5.4政治社会与市场社会…………………………………………………………………………74
第六章:货币与权力…………………………………………………………75
6.1货币与权力……………………………………………………………………………………75
6.1.1个体的行为产生了社会性的后果…………………………………………………………………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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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这个理论没有借鉴前人任何具体的思想,在我所知道的前人的任何著作里都找不到跟这个理论思想类似的思想描述和相似的论述。这是一个全新的思想理论,概念都是全新的,但这些全新的概念都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概念,这些概念所构建的理论是设计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权利和社会制度,这些概念有其内在的逻辑严密性、哲学上的完美性和精神上的严肃性。在人类社会科学里,这个理论能与最伟大的社会科学理论相媲美,它是纯经济学的,也是纯政治学的,也属于基本法学构成的核心部分。它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权利核心,是人类社会新的权力政治制度基础和新的经济制度基础。
从宏观经济学来说,它是从制度建构来统合和解决所有的宏观经济学所要解决的经济社会问题。对于政治学来说,它是民主宪政和基本人权的最基本的制度结构,从法学来看,它是人类法学的基本权利所要论述的构成基本法学的最基本的部分,这一部分在人类社会中确立和确定创立出来了,这一法学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它重新确立和确定了人类社会的正义和公正原则的构成,它涉及到什么是最合理的,什么是最恰当的,什么是最民主的,什么是最应然的基本权利,它是人类社会最核心的权利内容,它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最高的,最民主的法律权利。
站在这个我身心为之俯祷的伟大理论面前,我可以说,这个理论所具有的理性光芒在人类社会科学中只有民法和政治三权分立能与其媲美。说这一点我并没有丝毫狂大之意,这个理论虽然产生于我这样一个平庸、卑微之人,但其从产生之始其自身就有其伟大和完美性。它的伟大和完美给我了心灵的震颤,我可以说,我是第一个唯一的研究了极为重要的而被前人所忽视的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形态——概念“物”——货币。虽然前人对货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这仅仅研究的只是货币的表象特征,并没有从人类社会的深层次的价值意义上对货币其作为人类社会的核心的支配“物”之意进行最符合人类社会的研究,并能够成为人类社会的制度建构的核心,而只有我掀开了蒙在货币表象特征上的面纱,深入到货币的内在的社会性的价值意义层次上,并把其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我怀疑自己为什么思考出这样一个理论,但这个理论在产生之初我就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理论的伟大和让人震颤的壮美!你可以讽刺我的狂妄,但你只能在真理的面前对真理敬畏之心来讽刺和批判这个理论。我对这个理论的描述和思考还不完善,有很多遗漏而使这个理论看似有些不完美,但这个理论有其内在的完美,这种完美性不是我可以完全呈现在你的面前的。我十年磨一剑来思考这个理论,发现的原比我想象的多,但其核心的框架始终都没有变,这个理论在产生的刹那间,其框架结构已在我的脑中形成。这十年来,我接受了很多没有接触的知识,这个理论在产生之前和之后我并没有接触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和书籍。它是宏观经济学最核心的部分,而我当时却对宏观经济学一无所知;它也是政治学最核心的部分,而我当时对政治学也一无所知。这个理论的框架可以说是我凭空建立出来的,只是后来用我察觉这个理论所涉及的知识范围才开始慢慢接触到一些知识,你觉得这可能很怪,但我认为这一点都不,就是因为我没有接触任何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才让我对前人的研究没有丝毫的先入为主之嫌。这个理论是我偶然的凭空想象而来,这个理论是我在走路的瞬间产生,那一瞬间使我全身有电击的感觉,那一瞬间这个理论的伟大和壮美让我瞬间感觉一种从未感觉的存在,那一瞬间让我感觉到了这个理论的重要性,那一瞬间这个理论的核心框架就已经形成。我并没有经过政治学和经济学的训练,但从那以后我就必须去阅读了解前人对这方面的叙述研究,慢慢的,我越来越感受到这个理论所涉及的知识面太广了,而且都是人类社会理论中最核心、最基本的部分。这个理论研究的主体就是货币,所以就必须要对宏观经济学进行了解,而它又涉及到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方面,所以,我也要对政治学进行学习和了解,它也是最基本的法律权利,所以我又要对法律进行学习和了解,在对法律的学习中,民法是对我启示最大的,民法打开了我一片天空,而这个理论结构之美有类似于民法。这个理论涉及很多民法的内容,我认为当这个理论完成后它会像《民法》那样逻辑严密和理性。而引导我有兴趣去学习和研究这些知识却是这个理论,可以说是我的老师,那一瞬间这个理论从我脑中产生,然受它引导我去学习。这个理论在产生之初和之后都有完整性和独立性,后来我只是慢慢发现其它我没有发现的地方而已,它是独立于我的。我的学习和研究是在和这个理论一次次谈话而去发现这个理论我所没有发现的地方。
这十年来,我一直认为它是独立于我的,它的没有被我所察觉和发现的部分本来就存在着,只是后来我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才慢慢的让我发现了那些因为我的无知而隐藏的部分。它是在引导我去发现而不是我思考出来的,这些很多所写的部分都是它在激发我而写出来的。我和它都是独立的,我只会对真理敬畏,而不会对这个理论敬畏,如果它错了,如果它不合理,我绝对会把它推翻掉,但是这个理论的内在完美性打败了我,我和这个理论每一次的争斗、辩论都是以我失败告终,每一次失败都更让我相信这个理论存在的真实性。总有一天,它将与我的身体分离出来,它的完美和完善是需要更多的聪明的大脑来完成,我不带任何谦虚的说,我的智力水平非常之平庸,上天眷顾着我,把这个理论承载到我这个卑微而平庸的大脑里,它让我感觉到让我这个渺小的人比常人更有一种真实的存在。这个理论告诉我,我与生俱来的自以为的使命感是不足取的,人之渺小是真实的,而一切所谓的伟大都是空虚的,我非常感谢这个理论。
在我这个平凡的躯体上,存在着两个意识,我和这个理论,这两者在真理面前是平等的。我们只对真理敬畏,我时时想把这个理论打到虚假的冷宫去,但它时时从我的意识中跳出来告诉我,它是多么的真实。每一次它都让我感到它一次比一次真实,一次比一次让我对它敬畏,刚开始我以为我是它的创立者,但是后来,我却发现它是我的老师,它只是暂时存在在我这样平凡的躯体上,总有一天它要从我的躯体里脱离并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具有生命力的生命体。十年的时间,它已经从一个胚胎慢慢的发育成一个具有手脚的婴儿,我和它都是独立体,我绝对不会屈服骄纵它,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会拼命的批评和否定它,只要它有否弃的地方。如果它是有生命的,那么它就会脱离我,也会顽强茁壮的成长起来,如果它因为别人的批评而消亡,那么就应该让它消亡,真理就是自然优胜劣汰的力量,这是任何理论在真理中的生存法则。
现在我就把它公布于大家,希望大家最严厉、最彻底地对它进行抨击,只有经过最凛冽的寒风,经历过最残酷的环境,它才能茁壮成长。
第一章:币权学的基本概念
币权的概念
何为币权?也许你以为是我随意自定义而来,的确如此,但这不是我所随意任性的定义出来无中生有、无意之源的,它其实有很深的文化意义和很深社会性内在层次的根据:这不是来源与它者——学者的论断,这与任何现有的社会理论和社会理论体系完全无任何源的联系和作为一个推论性的概念,它是完全独立的,自成体系。
我们对货币定义了吗?我觉得从人类意识到货币以来从无定义,他们对货币的定义纯粹是描述性的,他们对货币现象的理解只觉得货币是一类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并在人类演化的今天成为可理解但并没有深刻认识其所具有的内在社会性价值意义的存在事物。其实它是人类自始之来所演化出来的一个“核”,是占有绝对支配地位的核——是产生力量的核,至小无间,至大无朋。核的概念是人类当期的抽象的概念,但所有的抽象的概念不等于核,每个人类的当期总有几个抽象的核,但抽象和现象的概念是以“核”概念来理解和解释的。以其为衣,以其为附,“核”概念支配所有其他抽象和现象的概念。人类当期:是后人或者今天的人对人类发展的早期、中期、晚期(比如人类对古代、中世纪像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唐宋朝代等)这种可以理解的期间加以概括的印象。
货币是可以定义的,而不仅仅是描述性的,货币在定义中进行规范,在规范过程中对社会的各种经济形态进行确定并在规范的过程中进行制度建构,最后让货币成为社会中统帅、统合的力量。定义是用什么来定义的,是用人类理性的思维、价值观来定义的。比如我们对几何中的点、线、面的定义,点是无限小的;线是无限的细;面是无限的薄。人类用充分的理性对现实中的点、线、面的印象加以无限的抽象化,无限性是人类的理性可以理解的。人类视界范围是有限的,人类的思维可以无限的延伸,所以人类能够超越对现实的理解。
我们对权力的理解同样如此,暴力、胁迫、驱赶、杀戮、对他人的无限支配——奴役,都是从个体行为中产生的行为,是对描述性的强制力和暴力,氏族、部落、国家的理解。氏族里的族长、部落里的首领、国家中的国王、中国古代的皇帝以及军队中的首领等这些都是强制权力者,从整个人类历史的演化历程来看,权力越来越被抽象化,渐渐地演化变成有实体涵义的独立个体存在的社会化存在的东西,而不是原始依附存在于个体有关,这种依附于个体的不确定性、分散性、非概念性的个体的“物”。在这当中,暴力的强制力越来越集中到具有抽象象征的概念中,这是个能产生威慑力、神圣性和力量的概念,是一种人类理性认知过程的规律现象,但仅仅是对环境中的现象的理解。虽然古代的学者对其进行了合理化的解释,但是对于群体中的个体是无定义可言的。在当今的民主社会里,权力就是被公民定义着。虽然西方古代社会国家中对国王的王权和中国古代朝代社会里对皇权似乎进行定义,其实是对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力进行了描述性的解释,看似合理化了,民众是被动接受的。这就是迄今我们现在可以理解的历史性的认识。
我们现在对定义进行解释,“定”是确定性的规正地确定,“义”是人类的价值,是公平、正义的内涵。所以这个定义不同于我们书本上或者字典里的定义。我们对定义概念的定义就是为了使概念更加合理化,体现人类的真实价值所在。我们对我们人类所创造的概念进行定义具以人为中心绝对的,是对概念按照自己的理性可以适合自己真理的解释。概念是人类创造的,那么人类可以绝对控制性的,它必须满足于我们自己。它不是先验的,或是人类发展中产生的现象,它与人类的发展过程中有其内在的关联。人是自己世界的主人,所以人是可以对自己所创造的概念进行认识和改造的。我说的这个概念就是货币。
我们现在应该把所有的现在对货币的认识统称为描述性的,是货币的现象学,而把此书中的理论称为对货币的定义为主的货币学——成为内在货币学。货币是一种权力,这或许不是众所周知的,更多的理解是:货币仅仅是一种符号、媒介、储存价值、一种似乎能够替代的工具。我觉得世人对货币的理解是肤浅的、贫乏的。高度发达的人类今天,对货币的理解如此无知,真让人不可思议。我可以在这里武断的说,就是我们人类对货币的无知,才让我们的世界是半野蛮的世界,或许是我们对货币认识需要一个历史过程,毕竟我们对货币的认识到现今这种程度还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人类历史是受时代局限的,虽然我们对货币的描述性已经达到了非常完善的程度,但我们得破立,打破传统的观念,才能对货币有更深入的认识。货币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标尺,人类对货币的理解也是人类对自身的理解。
货币是一个“核”概念,它是我们解释经济中的其它抽象概念的核心体,它是权力概念,在人类社会中具有支配性。
币权的框架结构
我在这里开门见山,直接来定义,放到文章后面解释,币权可以进行分格形式。
币权的格化:币权格化可以分为自体格、公体格、公治格、衡平格。
在传统宏观经济学中,把货币分为投资、消费、储蓄。这些概念都是描述的现象,货币对人来说,人并没有消费掉货币,货币仅仅是人类一种支配外界获其商品和劳务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但货币在流动过程中是人类的一种行为。宏观经济学对货币的研究是从现象方面来考察的。这种投资、消费、储蓄都是社会现象结果而不是人类的行为,这里面有区别的,在总量分析中只是数量现象关系,经济学家研究的是货币的数量、间接的研究了人类的行为,把现象和行为分离开来,以人类活动的现象来调节人类的行为是缘木求鱼。
我们不可以消费货币,证明货币是一种力而不是一种物,权力是不可消费的,它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的作用力量,货币不同与商品,是因为货币的不可消失性,从这点可以看出货币是一种权力,在交换过程中,货币从一方转入另一方,好像是一方的货币消失了,其实货币转入另一方所持有,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授权行为。
我们研究货币只研究货币的数量关系,却丢失了研究货币最本质的东西,是一叶而障目,失去了研究货币最核心的机会,从而由于我们的经济学家因为对货币这个经济学最核心的内容的片面的理解,而使整个世界陷入不确定状态。由于货币最核心的内容变成了市场社会最基础、最强大、最不可控制的扰动核,引起我们社会很多病态的社会现象如分配不公、经济动荡、贫富差距、经济危机……
现在我们必须根据货币的行为来定义货币,把货币和行为捆绑在一起,不可分离,行为与货币密不可分的成为一体,行为并且成为了货币的属性,人的经济行为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人的经济行为,它们是两者合一的。
我们在这里把货币定义为一种行为,实行定格化,“格”在这里是限定、刚性的界定,不可越矩,是带有绝对强制性的。
·自体格
自体格是自由度最大的,是最少受限定的,其行为可以被个体—属者最大化的支配,是属于个体—属者的意志行为最不受限制的格体,是社会可以容纳最不受限制的格体。自是自由的、体是个体的人。自体格是由自由的人这个个体以自己的意志行为的“格”,是自由格体,这里的“格”是在时序中受限制性的。自体格的“格”是其他“格”所界定出来的并只受时序所“格”,它是其它“格”和这个“格”的界限。自体格是和公治格都是属于满格,自体格是个体—属者的自我满足的格。而公治格是社会整体所需求必须需要满足的格体。自体格的主载体是个体—属者,它的功能是个体—属者的欲望表达。
·公体格
公体格是一个权位格,权力是赋格性的,赋格性就是一方对另一方赋予权力并被赋予的一方所限制,这也是政治权力的属性,如果权力不是赋格性的,那么它就只是意志行为,赋予方是意志者,而被赋予方是意志的服从者,权力是这样的,权力只能是被被赋予一方所行使,赋予方是不能行使的。如果赋予方能行使,那么它就不是权力了,它就是属于意志。赋予方不能自己产生意志行为,而被赋予方有能力行使。权力构建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是精致的,不是粗糙的。人对其它人的直接意志行为是一种很低级的人类社会现象,它构成不了人类的正义的社会价值。公体格是社会所有的成员赋予个体—属者的公共权力,是受其行使的和受社会限制的,顾名思义,公体格是个体—属者的意志格,是社会和个体—属者的共同所属,是社会性的行动,也是个体——属者的权力和权利,是公共的意志格,是个体—属者的权力格,权力格是有功劳的,所以是有报酬的。
公治格和公体格都是赋予格,它与公体格不同的地方是:公治格是满格,公体格是权位格,但它们都属于社会格,都属于社会赋予的权力,社会格相对的就是个体格,也就是自体格,自体格是个体属者的正义,公治格和公体格是属于社会的正义,但是公体格、公治格和自体格都是权力,他们都属于个体—属者。这也属于个体—属者的正义,但是公共意志是社会的正义,个体格和公治格对个体和属者来说是消费性的,在时序的过程中,是消失性的,而公治格不是的。自体格可以超越自身成为公体格和公治格,但这属于个体—属者的自由行为,不能受社会所强迫,否则社会就是不正义的。自体格是不受社会控制和限制的,在社会所容纳的程度内。公体格受时序所“格”,受社会与个体—属者的分权所“格”,公体格的完全权利权力属于个体—属者,但公体格的属载体为社会中的组织。
·公治格
公治格是最受限制的格,公治格是赋格,是权力格,属于社会格,它和自体格是满格,和公体格都是赋予格。它在时序总是消失的,它满足于社会,对社会进行治理的权力,它是对个体—属者无报酬的,但是个体—属者通过它可以体现自己对社会的存在的价值。这也是个体的责任,个体—属者在这里最大的权力是:个体—属者对社会的治理有自己选择性的意志行为,这是属于个体的主权,也是政治权力,个体在这里是个微政府,使用公体格行使财政政策,个体在这里体现了其公意的善意行为,也是个体表现自己善意行为的途径。通过公体格,体现了个体—属者在社会中最基本、最主导的地位,他是社会的主人。通过他的选择,他改善和确定了这个社会环境。
·衡平格
衡平格是不定格,时序格,自体格、公体格和公治格是确定的格,是时序格,衡平格具有加属衡平的作用,它只能加属在自体格、公体格和公治格当中,起衡平作用。从宏观经济学来说,它是调节格,具有政策的工具性,能被用在宏观经济上,具有对整个各经济量总量之间进行调节的功能。
衡平格的社会功能分为个体—属者的衡平格的衡平功能和社会调节的衡平格的衡平功能,个体衡平格的衡平功能是对自体格、公体格、公治格之间的数量关系进行社会性的衡平调节。以促使经济稳定、健康的运行。社会衡平格衡平功能是社会对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币权数量关系进行衡平加属,以促使社会的公平性,满足于弱势群体、缺少币权而难以表达自己生存状态和思维意志。
币权格体的载体状态
币权载体有两个载体,一个是主载体,一个是属载体,自体格只有一个载体,就是主载体,而公体格有两个载体,一个是主载体,一个是属载体,所以公体格总是存在着两种载体状态。主载体是币权的个体—属者的利益、权力、权利载体。公治格也有两个载体,主载体和属载体,但公治格的利益、权力、权利载体是表示体现出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但体现的核心价值意义却是体现个体—属者的主体意志,公治格的主载体主要体现出个体—属者的主体意志,也是个体—属者的社会民主治理权力,而另一方面体现出社会的公共利益。公体格和公治格的属载体即功能实现载体是社会的组织。
·结语
衡平格不是时序格,其它三者都是时序格,如果以个体—属者的自由度来讲,自体格>公体格>公治格。从社会的限制度来讲,公治格>公体格>自体格,而这个序是绝对不能改变的,是固定的。但是个体—属者以自由度来讲,自体格可以变为公体格,也可以变成公治格,这个自由的,是社会可允许的,但是公体格不能逆转为自体格,公体格可以变为公治格,公治格也不能逆转为公体格。个体—属者把自体格向前转换,这是个体的善意行为,而个体—属者把公体格、公治格转为自体格,这是违背社会意志行为,是恶的行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社会愿意让公治格和公体格向自由格转换,这对个体—属者来说是社会对其的善意行为。如果社会强迫个人从自体格向公体格和公治格转换,那就是社会的恶意行为。
币权格体的功能和特点
如果个体—属者不行使格体的权能,那么视为个体—属者放弃币格的权能,如果个人不行使自体格的权能,那么他就直接转化为公体格,同理,如果个体—属者不行使公体格的权能,那么就自动转化为公治格,不行使证明了放弃个体—属者的所最有力或较有力的权能。社会同样如此,如果整个社会不行使自己的权能,同样失去了资格。
币权格体的社会正义
如果个体—属者是正当行使自己的社会所赋予的格体权能,那他就是社会正义的和个体正义的,在这里是绝对刚性的,个体—属者的善意行为是在自己有意自由的表达,而且不是趋向于个体的自利行为,而表达的是社会的公意行为,如果社会否定个体—属者的正义权利,那是侵犯个人的人权,就是社会对个体—属者暴力行为,也是社会的不道德,不正义,是对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体—属者的权利进行了粗暴的掠夺,这会使社会陷入混乱状态。个体—属者的道德和正义与社会的道德和正义,应该使清晰、明确,可以进行确定的。那么,个体—属者的道德和正义与社会的道德和正义不会混乱,使个体—属者行使道德和正义的时候不会无所适从。在该不该行使的时候缺少可参照的标准,个体—属者被社会的那种需要道德和正义救济的舆论和社会对道德正义的内存需求而用社会的舆论道德语言来谴责个体—属者的不道德和不正义,从而使个体—属者陷于两难境地。社会不能滥用道德来修补社会的结构功能缺陷,从而使道德和正义的所要表达的社会作用泛滥化。
我们以前的道德观和正义观的思想全部是混乱的,我们无法界定道德的界限在个体与社会之间应该怎样划分,而总是提倡个体的道德,高标准、高要求使个体无法和无所适从的面对道德和正义——作为人的基础。我们因为社会需要道德而无法促使个体来满足社会,从而无限提高国家权力机构——政府的权力来治理社会、扶助弱小,而使我们的社会从所谓的道德正义反而愈加变成了不自由、不公正的社会。
格体的转换
以上是对币权的实体概念,就像数学中的a、b、c、d……代表的是数学的实体、事实,加减乘除是一种运算的关系,拓扑学里的各种形态的转换关系,函数的变换关系,所以币权里面也有这种转换关系。
币权学的时序格变
我们现在来研究的是币权的格体的转换关系。
币权的格体转换有二类形式。第一类是时序格变,时序格变有两种格变,一个是时序剩余格变,另一个是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第二是交易格变,交易格变分为两种,一种是正交易格变,一种是反交易格变。
·时序剩余格变
(解释)I′、I″、I′″分别表示自体格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剩余;Γ′、Γ″分别表示公体格的第一次、第二次剩余;H′表示公治格的剩余,每次剩余都是在一个时序期间内。
自体格的第一、第二、第三次剩余是在时序进行。公体格的第一、第二次剩余也是在时序进行。
时序剩余格变与权位格分格格变的区别是:时序剩余格变是以剩余作为格变规则的“因”,“剩余”是指币权格体外于社会存在的状态。只要个体—属者的币权格体外于社会的存在,就属于时序剩余格变的规则的规范范围;反之,个体—属者的币权格体存在着的社会存在,时序剩余格变就不可以对其进行格变,而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是权位格功能的实现而进行的按时序进行序列发生的以个体—属者的权益、权利、权力为中心的格变。还有一个区别是,时序剩余格变是有路径的,这一路径是自体格向公体格,向公治格,向衡平格剩余趋向路径的进行,币权格体的格变是按照格体的序列路径进行的。“剩余”通过时序剩余格变格化而实现了的剩余,所以说,剩余总是实现了的成为事实的剩余。没有经过时序剩余格变完成实现的剩余就不能称之为剩余。
交易格变分两种形式:正交易格变和反交易格变,这是根据交易的角色和功能形态的不同及交易角色的社会层次不同而区分的,个体—属者存在的币权格体自体格通过交易处于社会中,是正交易格变;社会中的个体通过劳动而进行的交易使社会中的币权趋归于个体所属为反交易格变。
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别以上演示图的规则和个体—属者的意志行为的区别,这种规则是一种社会约定——契约的关系,是我们从宏观经济学来确立的规则,对个体—属者来说,从I到Γ、H,从Γ到H的格变是自由的,可以跳跃的格变,而对社会来说,只能按序格变,而且只能按序来进行单向格变,不能反向格变。
社会总是限制社会应该可以限制的个体—属者的自利行为,没有必要限制对社会公众有利的行为,对个体—属者来说,牺牲自己的利益是痛苦的,如果个别个体—属者愿意为公众牺牲自己的利益,但却能够为个体—属者带来精神上的愉悦,这对个体—属者和社会都是双赢的行为,彼此何乐而不为呢?但这种现象只是个别现象,不是普遍的。即使一个社会中的个体—属者都有非常强的道德观念,能够大范围的产生这种现象,这对一个完善的社会来说,不一定是有利的。社会中的个体能够最大化的管理好自己,这是个人自利的功能。社会作用是提供能够为个体与个体之间进行交往,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尽量积极地健全自己的完善的功能,尽可能来满足社会中个体—属者的欲望。对个体一般来说,为公难,其行为总是趋向有利于自己的。社会公众的总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促进增加每个个体的福利,个体总是去尽自己的能力去满足自己的福利,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利的。
时序格变是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格变,也是个体—属者的币权格变的演化路径,它不是个别异常行为。个体—属者的自愿为公意行为的跳跃格变,总是不合常态的。常态是个体—属者总是做对自己最有利的行为,在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里,社会总是愿意和肯定个体的这种行为,我们并不需要过多的非常态行为,这种行为也是一种浪费资源的行为。在币权格化的社会中,整个社会都可以完全自满的需其所需,求其所求。当然,一些完全不确定的事情,是需要人们救济的善意行为,但这种行为总能够得到社会的奖励和尊重。
剩余时序格变意思是I(自体格)和H(公体格)在时间段里的剩余转变成下一个时间段的Γ(公治格),如果个体—属者在某个时序中不行使格体的权能,等于个体—属者自愿放弃格体的权能,剩余在这里的含义是个体—属者不行使币格的权能,表示个体—属者自动放弃币权的权能。如果个体—属者完全放弃自体格的权能,自体格就在时序中完全转变为公体格,个体在某个时序中不行使公体权的权能,就会在时序中转变为公治格,如果个体最后再不行使公治格的权能,那么就等于它放弃了币权的权能。就代表了他放弃了属于自己的可以支配币权格的权能,整个剩余的公治格就会平均、公平分配到社会中每个成员的身上。我们可以把剩余时序格变的演化也称为币权的权能向社会流动的绝对力量,每个人都受制于这种力量,对个体—属者来说,公治格的剩余直接变成了社会的衡平格,这对个体—属者的币权格的剩余演化是一个从个人满足、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财富、治理社会的责任和权力再流动到社会中的一种路径,是个人和社会彼此开放、流动循环的力量。
衡平格的权能只能通过社会处理之后才能回到个体—属者,这是社会的一种修补作用,个体—属者的公治格通过剩余时序格变,转变成社会政策性的行为的社会性的格体,社会再根据宏观经济的需要进行政策处理后加属到个人。
时序剩余格变总是把前一格体的剩余加属到后一格体上,时序格变最大的经济功能是对市场的强制而又社会规律性的让市场出清,解决了现在宏观经济学上的假设性的市场出清,这种不确定性使我们无法对真实的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这也是宏观经济学上假设性的不确定因素,我认为凡是假设性的东西,都是因为我们缺少对其确定性的理解,为了研究的方便而给予假设性的条件。由于假设的不确定性,使我们研究中得出的推理和结论缺少牢固的基础,一旦假设的不确定性成为不可消除的力量就使推理和结果失去了任何实际的意义。在此,我们已经对市场的出清有了明确肯定的定理,这不会再在宏观经济学上成为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市场出清是宏观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条件,如果市场不出清,我们就无法着手去研究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关系,不能精确对现实进行掌控,这是我们的理论和现实之间的巨大的差距。市场不出清,宏观经济学缺少一个坚实的基础,我觉得现在宏观经济学中的市场出清是经济学家想象出来的。
·交易格变
如果我们要研究币权的交易格变,就一定要从交易开始。甲与乙之间进行交换,甲使用的是货币,乙使用的是商品,甲是消费者,乙是厂商,并且这种交易是在发达的市场社会中进行的,币权学是高度发展的市场社会中的人类社会体系框架,它不可能在原始社会、粗糙的市场社会和发育不全的市场社会存在。高度的市场社会是充分市场化的社会,比如像美国、日本和西欧这样的社会是充分化的市场社会,像中国、东欧、拉美等的市场是发育不完全的,市场完全没有被充分的市场化,充分市场化就是:所有的财产都是价格化的——市场化的价格,价格就是货币,这样的市场社会里所有的财产都收敛于货币,甲与乙进行了交换,甲在这里行使的是自体格的权能,他转让给乙的时候就变成了乙的公体格的权能。乙在这里可以行使甲的货币的公体格权能而不能行使甲的货币的自体格权能,我们把这种交易性的格变转换称之为交易格变。我们可以把甲和乙的交易称之为契约的关系,这种契约关系就构成了甲和乙的社会性架构,不是货币与商品之间交易后无关系、无联系、断裂性的交互行为。
交易格变理论基础这里有一个假设性的前提,交易总是产生剩余的,而且是一方的剩余总是大于另一方的剩余,而这种一方的剩余多余另一方的剩余是双方不确定在谁的一方。我觉得“剩余”是现实经济和我们研究的经济的经济学里最核心的基础和最核心的概念,在现实社会中,如果交易没有剩余,就不可能存在交易,而且交易的剩余肯定不是相等的,因为人类的交易不可能做到剩余相等的。因为他们之间不可能做到完全了解,这是客观存在的,信息总是不对称的。如果交易双方有剩余,交易就达成了,他们彼此之间不可能不会意识性的去做让彼此之间的剩余相等的要价行为,他们对对方的不了解,彼此之间无法或者成本非常高时而不可能去做或者不愿意去做探知别人在交易中愿意付出的底价。我们把现实中的交易称为投机性的、不确定的、扰动的不平等的交易,由于交易的不平衡,这种积累性的,多次频繁而放大了不平衡,从而使经济陷入扰动状态。如果我们想消除这个因素,或者建立起一个完美的市场社会,我们必须用人类理性来建立一个公平、实用、可行、正义的交易制度框架。如果我们把现在社会中的交易看作契约关系的话,个体在交易中由于无法弥补、控制交易的完整性而进行了有缺陷的交易,个人在这个过程中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交易产生的社会性、个人与个人产生的交易是理性化的行为,但是如果站在社会的角度上看,它产生了不理性化的因素,这不是个人的失误,而是社会缺少对交易的理性理解。因为交易已经产生了社会性,所以它用社会性的理性来处理、来建构、来修补,从而建立起一个因为个体的无能产生的有缺陷的交易,通过社会性的、理性的修补而成为一个理性化的、完整的、完全的社会性、建构性的交易。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这里建立起了交易格变的理论基础。因为交易产生了剩余的剩余,我们必须把这个剩余归属于谁,进行合理化解释,我们先从简单的商品交换来看,甲用衣服,乙用谷物进行交易,因为交易成功了,所以他们都从交易中产生了剩余,但必定有、最可能性的有他们之间产生了剩余的剩余,而且这个多余剩余在交易之后不知道自然的被谁所拥有,如果他们洞察到了剩余的剩余,如果他们不想建立起完整的,或者因为社会条件而不可能建立起能够处理好这个剩余的剩余的归属问题,它就可能会被其中的一者所拥有,如果甲和乙就此了断,或者一次性的交易,然后老死不往来,那么这种交易就不具有社会性,这种不平等就不可能成为扰动的社会因素。但是如果他们重复这种交易,就一定会产生交易的后果,贫富就会形成,贫富在这里是相对性的。
交易是可以产生财富的,一个社会交易的越频繁,那么这个社会的财富就愈多,这个社会就愈富余、发达。而与这个社会所引起的贫富差距是另一回事。一个社会拥有财富和一个社会所引起的贫富差距是不可能不相关的,进而用善恶观念“非此即彼”一概而论,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交易是能够产生财富,而且是唯一能够产生财富的途径。生产是不可能产生财富的。因为交易可以产生剩余,可以优化财富,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财富,我们生产过程中是不可能产生财富的,我们只产生了物体,如果我们不进行市场化的交易,对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方法、生产形式进行优化、管理并取得外界的认同,生产只是对生产工具者有用,这对他来说很难说是财富,财富是社会性的,被社会认可的意志,如果物体不能产生人的意志,就不能称之为财富,只有剩余才能产生财富,交易产生的剩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财富——潜在的财富(人根据市场的意识行为)通过市场的交易产生剩余或没有剩余甚者亏损,剩余是创造了财富,没有剩余就没有创造财富,亏损是被社会剥夺了自己的生产财富的工具权能。当然这种交易是个人意愿性的,否则的话他不通过交易来换取社会能够承认的工具权能,那么他生产的是无意义的东西,或许对他有一点用,但是通过边际递减规律,他的效用是极少的,他的这种生产就纯是个人行为了,不具有社会性,那么他的生产就不是财富的生产了,超过自己需求的生产是在做无用功。
在这里我们通过社会的理性来建立完整的交易形式,我们把共同的剩余的剩余归属于交易双方所共同拥有,把剩余的剩余变成为一种财富权力——公共的财富权力,比如以上的例子,如果甲用衣服与乙的谷物进行交易,假如剩余的剩余是谷物,那么当交易完成(当然我们无法通过彼此的要价来使剩余的剩余等于零),但是他们彼此都知道有这种剩余,为了建立平等的交易形式,必须把这种剩余当成共同的财富,我们在这里可以如同政治权力分立的形式一样进行权力分立,两者拥有剩余的剩余的索取权——主权,但是交易过程中把剩余的剩余赋予所拥有的剩余的剩余的一方形成公权力。在这里我们把权力进行分格,就如同政治权力的赋予一样,在政治权力中,政治权力的主权使属于人民的,人民通过契约的关系,让渡出一部分权力作为公共权力来行使,因为社会中的个体成员是无法行使这个公共权力的,只有通过社会化,这个过程是一种国家形式的来处理安排,这是一种社会理性,币权这里的分格形式也是因为个体无法处理个体之间的这种有缺陷的交易关系,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社会通过社会的理性来完整合理处理安排的。
我们把交易过程所产生的剩余的剩余称之为公体格,而把剩余(也就是彼此之间相同的剩余,不是多出的那部分剩余)称之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同的福利,这也是他们交易的产物。我们可以把这种相同的剩余称之为自体格。在完全充分化的市场中,格体是通过货币表现出来的。如果甲用货币、乙用商品进行交换,这种甲是消费者,乙是厂商,在这样的一种社会中,消费者的行为和厂商的行为是完全分化出来的,厂商获得的总是有意义的社会性的剩余的剩余,而消费者的行为所产生的只是或者说是有意义的社会性的剩余。如果两者在交易的过程中是反向的,那么厂商的行为是自我消失性的,这在充分化市场社会中缺少实际价值的厂商,消费者在这个交易当中获得更多的剩余的剩余来超过满足自己的部分,也是缺少社会性意义的价值。所以,我们把厂商所获得的货币为公治格,而消费者所使用的货币的只能是自体格。在交易当中,个体交换货币行使货币的自体格权能获其满足自己的欲望的社会财富,而把货币的公体格权能让给了厂商,厂商在生产消费者有用的财富中,通过市场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换取的是公体格权能,厂商是由拥有公体格的个体—属者组成的,他们在生产当中付出了自己的劳务,而应该索取属于自己的部分,但剩余的剩余变成了个体—属者的公治格权能,个体—属者的劳务变成了其自体格的权能。我们把这种形式称之为交易格变。交易格变是币权社会极为重要的格变,自体格变为公体格有两种格变方式,一种为交易格变,第二种为时序剩余格变,它们两者的关系是:自体格通过交易格变,剩下的由时序剩余格变来进行完全剩余格变,交易格变和剩余时序格变的共同作用来对自体格进行了完全市场出清,两种格变对个体—属者来说,交易格变是个体—属者的权能行为,这是社会给予个体—属者的权能,而时序剩余格变是社会的规则,对个体—属者来说是强制性的格变行为,个体—属者只有t(时间期间)内才有自体格的权能,在时序期间以后社会规则就使其失去了自体格的权能,使个体—属者的自体格权能改变成公体格,或公治格。
时序剩余格变的规则是一种默认词,当个体—属者在时序期间不行使其所有的币权权能时,表示他默认放弃了其所拥有的在时序期间所有的币权格体权能。个体—属者行使其所拥有的币权格体权能的消极行为是有一定的“度”的,一旦超过了社会所赋予的时序期间的“度”
就表示个体—属者放弃和社会对个人的权利、权力的否弃。
在市场社会中,交易格变和时序剩余格变两者都是流的力量规则,它的速度是受时间所操控的,可以说,时序剩余格变是交易格变的社会政策的操控支点。而交易格变和时序剩余格变这两者都是币权社会中自体格和公治格流向公体格的渠道。
我们发现上面两个演化图里有个很重要的差别,在宏观演示图里,没有Γ2总,而微观里面却有Γ2,这是因为Γ2总是由所有的Γ1和h1或加属m1总的和。公体格的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的基础是个体—属者必须行使公体格的权能,才能进行权位格格体时序分格格变。如果个体—属者不行使公体格的权能,那么代表他自愿放弃属于自己的公体格权能,这时公体格直接时序剩余格变转化成公治格,如果格体属者再不行使通过公体格转化而成的公治格,那么再经过时序剩余格变,转化成社会衡平格。个体—属者失去了对币权的意志能力,从而转化成社会的意志能力。如果个体—属者积极的行使或消极的行使了公体格的权能,那么他就有资格获得社会能够满足于他的自体格权能和公治格权能。
劳务格变是指社会中的每个成员创造社会的过程中都有的功劳,所以应该获得币权,凡是对社会有功劳的人都应该获得币权,当然社会中的弱者同样有生存权,需要救济,也有权获得币权,这是属于社会衡平格权能的政策范围,劳务格变主要获得的是自体格,劳务者分为有公体格的个体—属者和依附公体格的工作者,个体—属者在行使公体格的权能过程中也付出了自己的劳务,依附公体格的劳务者通过社会的厂商的聘用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中,他获得的币权权能是通过他与组织进行商讨的结果,是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组织中的个体—属者通过经营获得以社会规则所按规律性币权时序分格格变而产生的币权还有通过盈利形式产生的币权。劳务格变是交易格变的反交易格变,如果把个体的劳务作为资本(公治格),那么它又类似于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
币权格体的来源
I(自体格)的来源:劳务、公体格格变的来源、衡平格的加属来源。
H(公体格)的来源:公体格的分格格变的来源,自体格的时序剩余格变,衡平格的加属来源,劳务。
Γ(公治格)的来源:公体格的时序剩余格变和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劳务,衡平格的加属来源。
M(衡平格)的来源:公体格的权位格时序分格格变,劳务。
从以上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是彼此通过格体的时序变换而来的。如果从宏观经济来研究币权的内在关系,用均衡方法分析(未完)对个体—属者来说,格体的演示方式是这样的:
图1.4在“t1”中,因为C总和Γ总是互补的,A点和B点表示t时期的时间初始点,B点也表示x的时间终点,因为x的时间终点也就是y的时间初始点,这两点可以重合,C点表示y 的时间终点。
图1.5表示的是:K>0时,货币数量的演化图,因为图1.5中的B点既代表x曲线的时间终点,也代表y曲线的时间起始点,因为通过时序格变和交易格变两者的共同作用,其剩余的数量成为加在Γ总的货币数量,所以x曲线的时间终点与y曲线的时间的起始点是总是重合的。因为当K>0时,Γ总的社会总量大于t-1,社会的资本总量在t1的时期大于在t-1的资本总量,社会的财富是增加的。当在t2时期可以通过x变换多次加属平衡到C总上。E点:由于C总的增加,使人们有更多的消费能力,这个时候就下降到B点以下。在B点时,K仍然大于0,所以在t3, x变换的时候,有比较多的社会财富分配到个体—属者。这所有图形的变化是通过社会政策来影响的。
·加属分为时序剩余加属和衡平加属
加属性分为时序剩余加属和衡平加属,加属的意义是币权格体的存在已存在才加属,币权格体是存在的只是因为格体格变而改变了格体的权能。自体格经过时序剩余格变后变成了公体格,币权的格体原已就存在,只是权能发生了改变,时序剩余格变格变成的公体格加属到公体格上,这是时序剩余格变的完成。衡平加属是:最后的时序剩余格变把剩余的个体—属者不再具有的资格所有的币权格体权能格变成属于社会的衡平格。衡平加属的格体同样原就存在,还有一种加属是一种公意增创新加注的新的货币的币权加属,这种加属首先是由公共意志产生并存在后经过公意的意志加属到社会每个成员身上。
格化货币的宏观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与非格化经济学的假设区别
·格化货币的宏观经济学
我觉得通过对货币的权力格化所形成的宏观经济学叫做格化货币的宏观经济学,它并不是跟现在的宏观经济学相冲的,它们之间是有内在的暗合,唯一的区别只是约束化的条件和确定化的性质的程度的不同,格化的货币宏观经济学只是把我们在宏观经济学中不可约束不可确定的假设和条件进行清晰的界定化地确立和约束。从整个宏观经济学来说,格化货币宏观经济学只是现在宏观经济学一个暗合的宏观模型框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现在宏观经济学是对经济人行为进行假设的经济学,而格化货币的宏观经济学是对确定的货币行为进行先前的确立作为基础的宏观经济学。
现在的宏观经济学没有对货币的经济行为进行直接的约束而使货币成为整个宏观经济学中最不确定的因素,没有约束化的货币经济行为要想对其约束,就必须用对使用货币的经济人的驱利的心理的因素进行假设性的经济社会条件可行的弱约束。这是现在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因为在经济运行中,经济人的心理倾向行为是弱的约束因素,从而使经济人的心理成为整个经济学中最不可确定和约束的条件因素。
我们对经济人的约束只能通过经济人在现实社会经济当中,受自利的趋向条件而对经济的多种选择经济条件因素进行概括性的、假设性的弱约束,经济人的行为是我们研究过程中所可能面对现实当中各种经济因素产生的环境因素而进行选择,这种对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总让人感觉有一种隔鞋擦痒的感觉,我们对现实中的经济缺少强有力的介入力量和手段,缺少直接有利的调节经济的工具使我们对经济的病理现象总有无从下手的感觉。
格化的货币宏观经济学为我们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工具,格化货币把经济中扰动经济或存在经济人的可能的经济行为进行了确定的约定和界定。经济人的行为这个时候受制于货币行为,可确定的货币行为成为经济中可以理性确定的量。经济是在确定的货币行为中运行,这种经济行为使整个经济的运行是透明的,经济人不再成为经济学家研究的黑箱。
我们现在的宏观经济学是建立在对人的心理不确定的基础上的,每个经济人成为黑箱体,我们对经济人的行为趋向的研究是不确定的,他总有几个可选择性的趋向行为,我们只能假设经济人的行为选择的可能性是根据外界因素的变化而采其对经济人来说有利的行为,所以现在宏观经济学对每一个宏观经济模型都是建立在经济人行为的假设的基础上的。而在格化货币宏观经济学中,我们不再研究以经济人行为为核心的基础的宏观经济学,而是以经济行为先前确立确定行为的货币行为为核心的宏观经济学,经济人的行为在这里以不再起核心的支配作用,而使受确定化的货币行为控制的,这也就是格化的宏观经济学和我们现在的宏观经济学最根本的差别。
现在宏观经济学不是对以经济人的行为货币行为进行研究,货币的行为是以经济人的行为为主导的,货币行为仅仅只是对经济人的行为的行为现象的量的描述,研究的只是货币行为的量的现象,经济人的行为在这里起对经济运行的产生力量的源泉和基础。消费行为、投资行为、储蓄行为等等只是经济人的行为结果,对经济学家来说只是行为现象,这种现象是经济学家对经济的观察而得到的,也是经济学家研究经济的先验的基础,这种现象是经济学家眼中当然的结果,总是不变的。
把人当作黑箱体来研究的结果是经济学中所有的变量因素条件总是不确定的,经济人的可能选择的多样性,使整个经济学家的所有模型陷入不确定、混乱的状态当中。每一种模型只是假定的一些经济人的弱确定的行为现象,而把货币行为当作现象来研究,失去根本,从而使经济学陷入不确定的状态中。
消费行为、投资行为、储蓄行为的货币现象其实际上为根本的是货币的行为,货币的行为结果就形成了总观的货币现象。我们从现象着手,是舍本逐末的,我们必须把货币的行为当作主体来研究经济社会的手段,但是如果我们不把经济中的货币格化,那么我们就无从下手,对货币的格化实际上是对货币的行为进行界定分化,我们必须把货币的行为进行行为作先前的确定,而不是行为产生后我们才确定其行为性质已经产生的结果,我们是无法对其施加影响的。只要我们对货币行为进行先前的确定,货币行为只有被社会确定之后才能实行行为,货币的行为的性质不会改变,这样我们才能主动的对其施加影响。
我们对经济人的黑箱式的研究,使我想起了我们对原子的研究当中把原子当作黑箱体来研究,但是一旦我们对原子的黑箱所产生的现象而总结出来规则和原则以后,我们就以规则和原则来验证和影响我们对原子现象的理解是正确的和间接的影响原子的内部的行为。这个时候规则和行为成为我们了解原子内部行为的出发点,我们用规则和原理施加的作用行为是可以影响原子的行为的,这个时候我们研究原子是反过来研究的。我们通过对经济人行为的研究总结出来的货币行为的现象和性质,当我们确定了货币行为的现象和性质以后,难道我们就不可能用货币的货币行为的性质和现象来主导经济人的行为么?货币的行为在经济运行中比经济人的行为更确定,我们舍弃了我们理性产生的可以控制的产物而受制于经济人行为的不确定性选择的非理性化行为作为基础的研究行为。我们舍弃了经济学上可以作为坚实基础的立足之地,而把经济学建立在飘摇不稳定的经济的基础上。
在格化的宏观经济学中,经济人行为假设不再成为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假设,货币行为的格化作为宏观经济学的假设基础,我认为一个理论的好坏是它对现实现象的解释的简约性、普遍性、广度、深度把不可约束的因素和条件进行了收敛性的约束,把理论的不确定化的东西确定化,经济中很多的不确定性是经济中的假设载体的不确定,我们要想对经济中的现象确定化的理解施加有利的影响,我们只有对我们理性可以理解和可以控制的因素进行约束化并尽可能消去研究中主要变量因素和条件的不确定性,我们对一种事物施加影响的能力反映了我们对这种事物进行理性的理解的程度。我们能够影响现实中的经济只是因为我们对经济运行中的力量流动方向的理性认识,从而通过影响其流动方向的因素和条件施加改变因素和条件的性质而改变力量的运行状态。经济中的我们假设的载体是我们认可的力量之源,经济人的行为是我们现在宏观经济学的模型假设的载体,因为它是我们经济学家认可的产生所有经济现象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在所有的经济学只是一种以假设经济人行为为基础的宏观经济学,而格化货币宏观经济学是以货币的行为的假设为核心的经济学。
经济人的行为和货币的行为的关系和区别:经济人的行为总是会产生货币的行为,经济人产生的货币行为是分散的,不连续的,可变动的,不确定的,而货币行为总是产生后可以观察的,我们人的理性可以界晰出来可确定的,比如说货币的消费行为是经济人的分散的行为而且是间断的不连续、零乱的。而货币行为作为消费行为,是一个界晰的整体的确定性的,远远大于经济人行为的确定性。货币的行为整体是连续的,是分散的、不确定的经济人的行为的货币行为是整体上可连续和确定的,而且是整体的、同质的。所以说货币行为比经济人的行为更理性化、更确定化。在经济运行中,货币的行为只有可数的几种,也是消费行为、投资行为、储蓄行为。而分散的经济人的行为对其选择的可变性是交错复杂不可知的。货币行为的简约界晰使它能成为宏观经济学假设的载体。
当我们对货币行为的格化先前的确定,也就确定了经济人的行为,在现在宏观经济学中,经济人的行为是产生货币行为的原因,而在先前货币行为格化的确定的宏观经济学中,货币的行为的界定、确定和确立是确立的经济人的行为。货币行为是经济人行为的约束因素,是能够影响经济人行为的参照原因和力量。经济人的行为是受制于货币行为的,货币的行为在这里是由社会确立,所以说,这种货币行为是由社会确定产生的,它是先前经济人行为的行为,社会确定的货币行为的性质,经济人然后才能产生货币行为。货币行为是社会产生的先前的经济人行为,所以它不同于经济人行为的货币行为;货币行为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确定的,而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只是在社会确定了经济行为之后的经济人的行为。
经济人的行为是现在宏观经济学中根据经济人面对现实经济而根据经济人自利的原则而作出的经济行为可能的选择,以自利原则为基础确立一些经济人最有可能的行为趋势来建立起来的宏观经济模型。而格化货币宏观经济学是以社会刚性的先前的确定的货币行为为核心的经济学,货币行为占主导和支配的地位,经济人的行为依附于社会以确定的格化的货币行为,虽然经济人也是趋利的,但经济人的趋利原则必定是围绕着社会确定的可能行使的货币行为而产生。社会格化货币行为限制了经济人的选择范围,这是对经济人的货币行为强的约束条件。
公平的自治修补的所有的契约是不完美的,这是我们人的理性的缺陷,我们无法保证我们所签订的契约是完美的,因为我们对社会的认知总是存在着我们难以完全掌握的因素,我们不可能对社会的利益性质进行内在完美关系解析。如果不能对社会利益内在关系的精确解析,就不可能建立公平、完美的契约,人对世界的认知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局限,但是人的认知总是向健全方面发展的,在这个世界当中,我们人类的认知对于世界利益关系的解析成为我们人类文明的基础,我们只能在我们现有的世界利益的解析的基础上建立相对公平的契约结构,对世界利益的内在关系的解析是如此之重要,如果我们解析的粗糙就无法对世界的利益进行公平的分配和确立,粗糙的社会利益内在关系的解析只能建立起一个粗糙的社会,但人类毕竟在向前发展,人对世界利益内在关系的解析是越来越精确的,这也是我们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我们对世界利益内在关系的越精准的解析,我们才能在其上建立越公平的社会。契约化的社会是我们对社会利益内在关系的解析的架构,这是我们人类社会对当前的社会利益内在关系的认知,但这并不是我们人类对社会利益内在关系终结的解析,社会越往前发展,社会利益内在关系就越来越清晰化,我们就越能够对其更合理、更公平、更有效率的解析。我们只有首先对其进行解析之后,才能在其上建立社会架构。
币权的格体释义
·自体格的释义
前面我们对自体格进行了简要的定义,现在我们对自体格内在的意义进行解释。在格化宏观经济学中,自体格是消费行为,它是从社会规则契约行为先定出来的,也就是社会在经济人货币行为之前对货币的行为进行了先前的定义,它是直接对货币定义货币的行为,而不是对经济人的货币行为来定义的,是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的货币行为,不同于现在宏观经济学中对货币行为的确定是以经济人的行为产生的结果现象为出发点的。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人的行为到货币的行为这个过程存在着不确定性,现在的经济学家总是认可其不确定性存在的。
在格化货币社会中,自体格是社会先定的消费货币行为,它的权能是受时序时期期限所制约的权能,它受交易格变和剩余时序格变的转变,对来个体—属者说,在市场中用自体格的权能进行交易,这是个体—属者在市场交易中行使自体格的基本权能。一旦存在着交易,个体—属者就失去了自体格的权能,变成了交易对方的公体格,它受时序的强制力的改变,如果个体—属者在自体格的所属的时间期间内不行使其权能,那么它就受剩余时序格变的强制转变,这种转变是社会的规则力量,是确定的、是社会每个成员默认的强制规则。自体格是有寿命期限的,它只能在有限的期间内被个体—属者行使其权能,它可以满足个体—属者社会所能允许的在市场中社会为其提供商品和劳务和服务任何需求。如果他在限定的期限内放弃行使和没有消尽消费的自体格权能,那么他就失去了行使自体格的权能,但是他可以在下一个期间内行使公体格的权能。
个体—属者在所有自体格期间,社会约束个体—属者在其自体格权能期间内使用自体格完全来保证社会需要对市场的商品出清要求,这是市场社会的宏观经济目的。个体—属者通过自体格来满足自身的物质和精神要求,只能够通过其自体格的消费货币行为权能来达到。社会通过服务和商品于个体—属者的需求满足是互存的,如果个体—属者不去完全行使自体格的消费货币行为权能,不去消费社会为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那么在权限期间内没有行使的剩余的部分就应该归属与社会,成为社会能为每个成员创造更多财富的资本财富。自体格是个体—属者的生存权,个体—属者为社会创造财富,就有权利获得社会的能为其提供享受基本物质需求的福利,这个权利是个体—属者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动力之源。对个体来说,生存在世界中,总是希望尽可能满足自己的欲望,享受更多的社会能为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个体—属者的自体格是他的基本权利和其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功劳相对应的。如果个体想更多的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必须更积极的创造社会财富,只有社会拥有更多的财富才能为个体提供更好的物质需求。
自体格是紧贴个体—属者自身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论任何人,即使是社会,如果侵犯了都是绝对不正义的,绝对恶的行为。自体格是个体—属者自由和私人的领域,他人在没有经过个体—属者的意志同意,是不可以涉足的,如果个体—属者在自体格权能期间,没有行使或完全行使,那说明个体—属者有更多的财富,那么这些财富就成为社会的能创造财富的财力。对个体—属者来说,自体格的权能就是财力,是个体—属者从社会已经创造出来的商品和服务中的(这些商品和服务是属于整个社会成员的)用币权的自体格权能来诉求的,它的财富存在于社会中,它拥有币权自体格权能的决定权和支配权。
一个人存在于社会中,他必须要从社会资源中获得生存立足的财富,自体格权能是最基本的权能,是属于人权的经济权力的最基本的范畴。
自体格是指向人的,而不是指向社会的,所以在格化货币社会中,任何社会的力量都要在它面前低头,在个体—属者拥有的权力期间内,个体—属者是个人的正义而不是属于社会的正义,社会尊重它,那么社会就是有道德的,社会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践踏它。个体—属者去行使它,这是个体—属者神圣的权力。这是属于个体—属者生命性的绝对基础,在这里个体—属者的意愿就是社会的真理。
·公体格的释义
在格化宏观经济学中,自体格是社会先定的货币行为,公体格是资产,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资产,它的资产收入流就是属于个体—属者的自体格和公治格。个体—属者拥有公体格就是拥有在社会中创造社会财富的资产和财力。在格化币权社会里,个体—属者所有的公体格权能在生产社会财富当中具有绝对的和排他的支配权,但个体不能用它来满足自己来行使自体格的权能,否则他就违背了社会正义。这种创造社会财富的财产是属于整个社会的,属于社会的公权力;个体—属者有绝对排他的创造社会的财富的意志,个体—属者拥有公治格创造社会财富的意志,这是属于个体—属者的主权,这种权力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是构成人权的经济权力的基本基础。不论他人还是社会如果侵犯了他,就违背了个人正义,这是属于个体正义的范畴。个体用自己的意志在社会当中生产创造财富,这是个体作为社会人的权利。但是个体必须遵守社会的法律和规则。个体—属者行使公体格的权能体现出个体的社会主体意识,每个社会的个体都是社会的主体,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主体。什么是主体?它表现在对这个社会的意志支配的主体地位上的。只有个体的意识中有主体的意志,个体才愿意竭尽所能,为社会创造财富。个体在创造社会财富中不受他人的强制意志的干扰,这是个体作为社会主体人的象征。个体具有自由的主体意志,这也是个体支配社会的权能作为社会创造者的主体价值所在。由于个体在创造社会财富中付出了劳动和智慧,所以个体有权获得自我满足的自体格权能和公治格权能,这是公体格权能的核心,个体创造社会财富是自由的,但必须也要有相应的回报,这样个体才有动力积极的参与到创造社会财富中。
个体在公治格上与社会是分权的,个体获得自体格自由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意志和由于参加行使自体格的权能有相应得到回报的权力,但是个体不能变相行使公体格的权能,否则个体就是社会的不正义;社会不能干涉个体自由创造社会财富的自由意志和剥夺个体可以通过市场社会正当的获得公体格的权能以及由社会制定出来的规则所绝对应该给予所对应的报酬,否则,社会就是对个体的不正义。公体格的权能主要和基本上是从市场社会中通过市场参与来获得的,它不能通过市场以外的方式获得,这是公体格的来源,而公体格的功劳报酬是通过社会民主制定的规则来获取的,不能通过其它方式获得,这是公治格的公权力的分权形式。个体和社会在公体格上都有互相不可侵犯的领域,任何一方对对方的侵犯都是违背了对方的正义,而且这两种正义是绝对平等的。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或以任何理由来说其正义有优于或高于对方的正义。公体格是个体—属者满足自己的社会工具,劳动也是属于公体格,凡是能够为个体带来收入流的其源就是属于公体格,个体—属者可以积极的也可以消极的行使公体格的权能,但不可以不行使,否则社会就会在下一个时序期间内强制剥夺个体—属者公体格的权能。这种公体格权能的剥夺转转化成公治格。我们不能不行使任何币权的权能,否则就会在社会格化货币规则里失去了其权能。
·公治格的释义
公治格也是格化货币经济学中先定的货币行为,但是它属于社会的,是属于社会公民的格体,个体是在公治格上行使社会治理的权能,它的权能只能被个体行使到社会中,获益者不是直接属于个体—属者,但个体—属者有绝对行使公治格的权能,这也是属于个体—属者的人权的基本范畴和人权的经济基础,是个体在社会中作为社会主体地位的核心的一部分。公治格是个体—属者最后的行使其币权权能的格体,如果个体—属者在时序期间不去行使,那么个体—属者将失去其拥有的币权权能——支配权和处理权,个体—属者在行使公治格的权能过程中是根据个体—属者的主体意识为基础的,主体意识是代表个体—属者行使公体格的主体权力的主体表现,主体的意志表达着公治格,他人和社会是绝对不能强制或者强迫个体—属者的意志行为,个体—属者受制于社会的币权规则和公共意志的法律,个体在行使公治格的权能中是按照自己的理性对社会的善意行为和个体的义务责任性的表达。
公治格是指向社会的,它行使的对象是为社会的“好”,个体只具有行使方式和表达的权力,社会是绝对的收益者,个体—属者是绝对的行使权力者,社会的“好”是通过个体的意志表达出来的,个体—属者通过公治格的币权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用自由意志行为表达自己对这个社会的“好”,个体—属者使用公治格只能表达对社会的“好”的权能,社会通过个体的对社会“好”的表达行使形成和创造一个“好”的社会,“好”的社会是由分散的社会个体—属者来表达的,这是公领域的市场构成的核心。个体—属者通过公治格的“爱”的行使,个体—属者才能体会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和归属感,这是个体—社会美好的关系的一个纽带。
“公治格”是个体—属者表达“爱”的权力和承担社会应有的责任的权力。积极的表达是一种“爱”,消极的承担是个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对个人的期望,个体行使公治格的权能也就是在通过个体治理社会承担社会所需要由个体行使的权能,个体在实现了自己同时也实现了社会。
在格化币权社会中,公治格的权能就是现在社会中的财政行为和各种公共行为的总和,个体—属者行使公治格其实就是行使一种财政行为,这种权能与现在社会中财政区别是:它是由个体来行使的,而不是由政府部分来行使的,这与现在社会中的公意行为很相似,只是在格化货币社会中个体—属者行使公治格的权能是被币权规则界定出来的,它由实现和获得的方式来限定,是一种有限的权力,而现在社会公意行为是由社会成员的善意行为对社会通过非格化的、非限定限制的货币对社会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是一种自愿行为,这类自愿行为没有完全进化成属于社会制度的结构部分,而格化币权经济学中通过量的和规律的规则的格化币权来整合架构一种新的社会公共治理制度。把现在的政府财政行为和现在的社会公意行为整合和架构到公治格的权能里,使公治格代表了一种“善”,一种责任,一种连接和治理社会的核心。格化币权社会是现在政府财政行为和公意行为通过制度构建后把它完全归属到市场中,形成一种市场的善意追求。每个个体—属者在行使公治格的同时,也是一种善意的行为的追求。社会成员在彼此之间的善意追求中联合起来,成为社会“善”的基础,这是经济的伦理部分,我们把现今不能充分表达的实质伦理部分的经济运行通过在格化货币中的制度建构而真正实现。
在格化币权社会中,个体—属者有绝对权力去行使公治格的币权权能,而公共机构只能和只有利用政策来引导,但这种政策行为是弱的权能,个体可以不尊重采取消极行为,就是说个体—属者在不认同或不认可公共机构的政策引导时,可以放弃行使公治格的权能,通过放弃行为来抗议公共机构的政策,一旦社会中的个体—属者放弃的量与总量之间达到了一定比例时,可以对公共机构的政策进行否定,个体—属者只能在社会的规则和政策范围内和善意的范围内行使公治格的权能,但是如果个体—属者在公治格的权能时序期间没有履行和行使公治格的权能,那么在下一时序期间就失去了公治格的权能,这些存在的公体格权能将被回归到社会中,成为社会的衡平格的权能。
·公治格的社会功能
公治格的社会功能是通过市场的力量来修补在现在市场上产生的无法内部化的外部效应,由于外部化的成本无法界定分担,所以使用公治格在社会规则的制约下,通过市场力量来分配和解决,这是通过社会的公治格的市场治理行为来解决的,我们把现在政府的组织行为和公意行为对其市场化,形成以市场竞争为主的市场自治治理的结构。应该把市场当作民主的形式,现在市场产生了非民主的现象,其根源是我们对货币的理解上的缺陷,建立格化的货币——完整和完全意义上的货币才能建立起完美无缺的民主市场。
在现在以私利竞争的市场是无法产生和形成完美无缺的市场,完美无缺的市场其内在的具有自生自发的公平的治理结构,如果能对市场进行格化,通过公利的市场来修补完善私利市场所产生出来的不协和的部分,通过两个市场互相作用来建构效率与公平相一致的市场社会,市场这时就是完美的市场,市场同样是“善”的社会,而不是我们有些经济学家所描述出来的一种冷漠的、非人性化的野蛮市场,这是因为他们对货币的定义本来就是冷漠的、非人性化、非社会性的。市场在这里被分为两个市场,一个是私利市场,一个是公利市场。
私利市场是以自体格和公体格为核心的市场,公利市场是由公治格为核心的市场。前者是对效率的充分表达,后者是对公平的充分表达。
·衡平格的释义
衡平格是由社会理性力量所要改造的格体,由社会理性力量改造的,由于币权格化规则无法调节各种币权格体的均衡和公治格的个体—属者没有行使所拥有的权能,因而,需要由外在社会理性力量来调配。
衡平格不属于社会中某个实体和个体,它属于社会中所有的个体,这种理性的改造是公共意识的政策力量。社会中所有的由权位格分格格变出来的衡平格和时序公治格剩余格变出的衡平格的总和,通过社会理性力量,在公平、公正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原则下,调配到社会成员中。
衡平格的作用是调节社会中个体—属者的币权格体的关系和调节平衡社会中每个成员的福利和市场经济运行的调控。衡平格的加属是社会经济运行最后的补救手段。衡平格总是社会理性力量救济和偏向与社会个体中的弱势群体,其最大的社会意义是衡平、救济、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作用。衡平格从个体—属者通过社会的币权规则回到社会由社会加以改造调适,最能增加社会福祉回归加属到社会弱势个体上。衡平格是其他三个格体的必要的最后社会性的补充。对其它三个格体进行修补以使其它格体处于最佳均衡状态,对社会中各成员之间的币权的格体的量进行平衡。衡平格的加属是由社会的理性力量把属于社会的个体—属者的币权格体进行了社会性的转换,这是社会理性力量唯一进行币权格体的变换,它是社会的善和公平、正义的行为。这种加属是社会灵活力量来改变和宏观调控币权的社会结构。当币权时序格变的规则的力量不能的最好的或不能最好的调节治理社会的经济运行时,加入了衡平格来由社会的理性力量灵活性来补救由规则力量的局限而引起的治理缺陷。衡平格的加属是格化币权社会中最有活力、灵巧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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