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租房合同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长沙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
用,租赁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甲方同意,乙方可
转租。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1500
元(壹仟伍佰元整),按季结算。每季季初
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12月至2月为一个季度,依此类推)。如乙方延迟支付租金,应
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接收承租房屋时,向甲方交纳
2000
元(贰仟元)押金,乙方退还房屋当日,甲方将
该贰仟元押金退还乙方,甲方延迟退还租金的,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
纳金。乙方交纳租金及押金的方式为: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
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如房屋需要修缮,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修缮,并由甲方承担修缮费用。出租房屋内
电器家具等设施因正常老化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因出租房屋内空调老旧,甲方承诺在
xx年5月前将该房屋内两台空调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如甲方不进行修缮或者空调维修,乙方可自
行修缮或者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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