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的房屋两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六年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冻结预交押金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个月的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租金另行商定
第三条:租金支付
1—4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以两栋为整体计算前两年租金为
33万元/年第三年起每年上浮
5%;合同签订时乙方须预交一个季度的租金计
82500
元给甲方作为履约押金同时支付首月租金
27500
元往后须在每月到期前
5天内一次性支付下月租
金履约押金在租赁期满办理退租手续后无息归还:
税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