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资产证券化的原理和机制入手,分析开发大型房地产项目过程中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可行性,
依据目前国内房地产证券化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最后对房地产投资开发中融资模式选择的发展方
向和未来提出一些看法.
资产证券化(Asset2Backed Securitization ,简称ABS) 融资,是近十几年世界金融领域的重大创新之一,是一种先进的融资方式. 它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抵押证券(Asset2Backed Security) ,据以融通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它最早起源于20 世纪70 年代美国的住房抵押证券化,但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是在1985年斯拜瑞租赁公司的应收计算机租赁款证券化.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这一融资工具在美国和欧洲市场上获得迅速发展,同时进入亚洲市场,并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资产证券化市场. 我国早在1992 年就开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探讨. 海南三亚开发建设总公司曾经通过发行地产投资券的形式融资开发三亚的丹州小区,这次融资过程已经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某些基本特征. 1996 年珠海市建设高速公路的案例则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较为成功的尝试[1 ] .我国加入WTO 意味着未来我国经济将实施更大程度的开放,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必将在WTO 对金融业的统一要求下更大范围地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从而对我国金融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金融业对房地产发展所起的作用更是直接和至关重要的,所以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引进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必将对房地产的发展起到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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