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设计中,调节变量(M)本身与自变量(X)存在一定关联并非绝对不允许,但需审慎考量其理论合理性与实证区分度。调节变量的作用在于影响X对Y的作用强度和方向,而非单纯由X直接决定。若M在理论上是一个独立、稳定存在的情境或条件因素,能强化X对Y的影响机制(如地权稳定性增强规模经营对绿色生产的促进作用),则M仍可合理作为调节变量。
关键在于研究设计与论证逻辑:一方面,需明确地权稳定性并非由规模经营直接产生,而是本身具有更为独立的制度背景或村庄层面特征;另一方面,在实证分析中可通过测量工具、控制变量与统计检验(如层级回归与简单斜率分析)来确保M的调节效应显著且不是X的直接产物。若满足上述条件,此类调节效应的设计仍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