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尽管此后中国经济学界开始关注宏观调控问题,也发生了价格改革与企业改革何者为重的争论,甚至设计过总体改革配套方案,但真正付诸实施和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还是价格改革。
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物资局发布《关于放开工业品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取消了企业完成国家计划后生产资料产品销售不得高于国家牌价20%的限制。从此,计划外生产资料的自由交易取得合法地位。当年,政府还放开了绝大部分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格,取消了粮油的统购价格,实行合同定购制度。1986年,放开了名牌自行车、电冰箱、洗衣机等7种耐用消费品的价格。1988年,又放开了13种名烟和13种名酒的价格。总的来说,改革是按照“以放为主”的思路不断减少价格控制。
结果,过去不合理的价格得到矫正。例如1986年与1978年相比,采掘工业产品价格上升了55%,原材料工业产品价格上升45%,加工业产品价格只上升了13%。价格变动影响到企业的产量和效率。譬如1984年到1987年,全国33家重点钢铁企业靠计划外销售获得收入124.6亿元;全国增产1000多万吨钢,相当于过去十几年的增产量。更重要的是,乡镇企业能够通过计划外市场合法买到生产资料,进一步快速成长。1985年至1988年,全国乡镇企业数量从1200多万上升到1800万左右。这意味着资源配置向生产效率更高、产品更适销对路的企业倾斜,带动了社会财富创造。因此无论看统计数字还是生活状况,1985年到1988年间,确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较快、人民得益较多的时期。
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计划外物资的交易合法化衍生出“官倒”现象,并使原有计划生产体系受到严重冲击。由于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巨大差距,一些有政府背景的人通过权力获得计划资源,拿到市场上出售获取暴利,成为让群众强烈不满的“官倒”。1988年,普通钢材的计划价格是每吨700元,市场价格是1800元。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不愿按计划合同供货,即使签了合同也以各种借口不履行,而是尽可能将产品拿到市场上销售。下游企业则必须支付额外的补偿才能得到计划供货。这样,政府计划的执行变得非常困难。
1988年前后,价格双轨制成为各方集中抱怨的一个目标。当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代表们对此反应强烈,促使高层领导人决定“价格闯关”,尽快把价格双轨变成单轨。显然,这时候全面恢复计划价格已经不可能,只能进一步放开价格。4月5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放开猪肉、鲜蛋、食糖、大路菜4种副食品价格,居民的价格补贴由“暗补”(补贴给商业经营企业)变为“明补”(直接补贴给职工)。5月之后,彩色电视机价格实行浮动。7月,国务院决定从当月28日起,放开名烟名酒价格。
这些政策的推出,导致物价迅速上涨。本来,计划条件下长期存在商品短缺和定量供应,经济中有隐性通货膨胀,价格管制解除后物价水平上涨,这是很难避免的现象。从1985年到1987年,全国物价增长分别达到9.3%、6.5%、7.3%。但在1988年,这一状况变得特别严重。一是因为当时宏观经济政策偏于宽松,货币增长过快;二是“价格闯关”的提法和媒体报道强化了民众的通货膨胀预期,产生了恐慌心理。这样的情况下,有些经济学家(如吴敬琏、刘国光等)建议价格放开应该缓行;但也有人认为,通货膨胀没那么可怕,价格改革“长痛不如短痛”。中央领导采纳了后一种意见。
1988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价格改革,预计物价总计上升70%-90%,工资上升90%-100%;并提到军队和警察要做好准备,防止价格改革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这条新闻公布后震动全国,一场抢购风潮席卷各地,物价如脱缰的野马面临失控。猪肉价格上涨 50%-60%,蔬菜价格上涨31.7%, 18寸彩电价格从1330元涨到1900元,一些名烟名酒的价格上涨了10倍以上。在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8月30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暂停价格改革方案,不再出台调价措施,并将工作重点转向治理环境、整顿秩序。“价格闯关”宣告失败。
现在回过头看,“价格闯关”有冒进之嫌,实施时机不成熟,有一些策略上的失误。但总的来说,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正如前面所说,在1985年到1988年政府有意识地放弃价格管制期间,正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生活大大改善的时期。经济学家们也形成共识:要建立市场经济,就必须放弃计划价格。因此,在1992年政府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总目标后,价格改革再次大步推进。由于1989年至1991年的“治理整顿”,经济陷入停滞,产能趋于过剩,物价普遍低迷,价格放开很快取得成功。这是一个歪打正着的结果,但也说明了改革时机的重要性。
1992年是价格自由化步子迈得最大的一年,生产资料价格几乎全部放开。特别在1992年底,全国844个县(市)放开粮食价格,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到1993年,除了电力、通讯、石油等少数实行政府定价的产品,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完成了从双轨价格向单一市场价格体制的过渡。这时候,按交易额计算,93.8%的零售商品价格、87.5%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81.1%的生产资料出厂价格都已经放开。至此,中国产品市场的价格自由化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开辟了重要道路。
启示
中国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改革目标,90年代中后期实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本世纪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大大推动了经济的市场化进程。然而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究竟中国社会与市场经济有无差异?如何走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这正是价格双轨制理论和改革能给人们最有价值的启示。
首先应该看到,中国经济仍处于双轨制状态中。在产品市场之外,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市场,受计划力量支配,形成计划与市场对立并存的局面。土地方面,征用环节以政府强制手段为主,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出让环节有时靠划拨,有时用协议,有时是拍卖。资金方面,银行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信贷安排也受政府干预;反观“地下金融”,代表着民间借贷者自由交易的结果。劳动力方面,在政府和国有企业工作的人端着“铁饭碗”,官员能上不能下,福利待遇自成体系;广大普通企业劳动者的待遇只能通过市场调节。这就是经济中遗留的双轨制。
正如多年前自发的价格双轨制产生了一系列乱象,现在的生产要素双轨制也造成很多问题。土地使用中,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与土地市场价格差距过大,拆迁冲突不断;非市场途径获得土地利益丰厚,审批与划拨过程腐败丛生。金融运作时,监管机构制定的利率不适应市场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国有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利率差距,导致竞争不公、转贷套利等问题。劳动者状况不同,表面看是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政府人员报酬过高,实际上意味着公民权利不平等;政府部门权力过大,“铁饭碗”、高福利催生了公务员热,通过市场创造价值的人失去了积极性。所有这些不仅对经济发展造成损害,也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
要想解决问题,持续发展,必须参照历史经验,尊重民间创造,按照成熟市场经济模式的要求,完成双轨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现在回过头看,价格双轨制理论对中国改革最大的贡献,其实是把民间自发形成的计划外交易合法化,使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能够顺利发展,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埋下了伏笔。如果没有意识形态障碍,这会是一个完全自发的过程。但在民间交易被冠以“黑市”、“违规”、“扰乱经济秩序”等恶名的情况下,理论指引和政策正名显得至关重要。价格双轨制改革的过程符合三个条件:一是顺应民众需要;二是理论推导证明;三是高层领导支持,最终取得了成功。
事实上,在今天的体制冲突和社会摩擦中,也蕴含着解决问题的出路和改革方向。譬如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小产权房”,就是农民为了落实自我权益而创造的土地产权交易方式;民间存在的高利贷、互助会等“地下金融”,也是由于国有金融机构缺陷而产生的补救措施;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方面,亦有大量的NGO组织和志愿者群体涌现。这时,中国社会又面临着与1980年代价格双轨制改革相似的问题:对这些不符合当前意识形态和政策法规的现象,是列为“非法”予以禁止、打击,还是顺应需要,改变不合理的政策法规,推动确立有利于经济自由与社会发展的新规则。
现代主流经济学与世界两百多年的历史经验表明:个人产权、交易自由、有限政府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中国的现代化变革也必须朝这些方向迈进。但如何从一个封闭集权的计划经济转向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确实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双轨制”理论的构建还没有结束,应该延续到当前的生产要素市场化和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中。然而,任何社会制度变革成功都不是按部就班得来的。在获得政治支持的前提下,除了变革目标明确,过渡方案周全,还需要权变妥协的精神,甚至离不开运气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上世纪80年代走过的价格双轨制改革,可能是未来中国改革最重要的经验模板。
(文中部分数据引用自杨继绳、吴晓波先生著作,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