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安全管理制度矿级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带班领导分为矿级跟班领导和队级跟班领导(跟班安全瓦检员、班组长)。带班矿领导负责范围是全矿井下安全生产工作,队级跟班领导的负责范围是本队。
1、值班和跟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同工人同进同出。负责召开本班的安全生产班前会,并作好班前会记录。
2、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处理问题及时。
3、必须随时掌握当日(或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各班组人员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4、矿值班领导要检查督促调度员作好当日的各种调度记录。
5、协调好各班组、各环节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
6、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矿《规章制度》等规定指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7、值(跟)班中,出现安全生产隐患时按以下方式处置:
①临机处置安全生产中来不及研究的突发问题,并向上级值班领导报告。遇到不能处理的有关问题,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领导意见处理。
②发生重大隐患必须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对处理不了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由工程师召集
矿领导和跟班安全瓦检员共同研究决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到现场亲自指挥。
③如遇发生事故,必须在逐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