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度4篇
【第1篇】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建设一流部门、打造一流团队、创造一流业绩”目标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内容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由基础考评、加分项目考评和一票否决情形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考评包括工作落实、工作评价两部分,总分100分。
1、工作落实(70分)。主要考评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附件1、2、3)。
2、工作评价(30分)。包括部领导测评(20分)和各组室长测评(10分)。
(二)加分项目考评包括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成效、宣传推介工作等,上限20分(在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刊发或报道的不受加分限制,由部务会研究确定加分值)。
1、省、市、县级会议作经验交流发言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书面经验交流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
2、《日报》采用的组工信息每篇加2分、《日报》采用的每篇加0.5分、《公众信息网》采用的每篇加0.2分。
3、受到省委领导、省委组织部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县委主要领导、县委组织部领导批示(表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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