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
平安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
平安生产,根据
平安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
平安培训规定、
平安生产培训管理
方法、特种作业人员
平安技术考核
方法、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监督管理
方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包过程人员的特种作业管理。
3、职责:
1、调度室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
安保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公司特种作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 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本单位 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调度室、安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4、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
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压力容器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包括门、桥、塔式起重机械驾驶、电梯、起重工)等
各种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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