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管理制度15篇
【第1篇】机电管理违章处罚制度
1、违章带电作业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它责任。
2、检修、搬迁或处理机电设备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所有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且有人员看守,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
3、动力电缆不按规定吊挂掉地的每处罚款20-50元。
4、司机开机时(指压风机、抽风机、绞车、水泵等),不准睡觉和躺着开机,违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井下各区队使用的空压机、水泵,必须派专人看护,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区队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5、地面配电站、抽风机、井下泵房、值班电钳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空班,违者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6、值班电钳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拖延处理工作的,对电钳工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严禁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上休息,违者罚款100-500元。
8、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或明接头不处理的罚款200元/
处,电缆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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