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石家庄和发
施工单位奖罚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并持 证上岗,实行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对质量员、工长、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控制的部位等,杜绝质 量事故。一经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如无交底、交底后无交底 记录
、无交底做假交底记录、交底内容严重不全无操作性等)勒令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每次处罚500~5000元。承
包商应在开工前认真编制完施工用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 单位审查、业主批准后实施,若没有(对于独立分包\指定分包, 总承包商有义务督促和指导)在开工前未提交满足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处罚按造价比例千分之一。
3.承包商应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 监理单位审查、业主批准后实施。一经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勒令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的按每次处罚500~5000元。对
于住宅部分,住宅质量应分户逐间检查,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 户
验收记录》,一经发现不符合东莞分户验收规定要求的,业主有权要求责任方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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