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缴存身份保证金。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就其未缴部分按下列的规定逐月扣存:
(一)四阶以上职员:每个月按其薪津
(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
)扣存1%。(二)其余员工:每个月按其薪津
(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
)扣存4%。第三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银行一般信用贷款利率复利计付,但未满
100元的奇零数不计付利息。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发还、抵充,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的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六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施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
(一)凡本公司员工已于到职时应缴存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二)员工于处理公务或支领款项时,均应使用与已缴存印鉴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三)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应负责核对各员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四)员工因印鉴遗失或其他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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