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机管理制度6篇
【第1篇】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两附臂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臂点高度均不得起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保护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3.1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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