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旧版本详细区别
合同当事人
商品房基本情况
1.细化并提示买受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并列有空白项供双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将“现定名"、“暂定名"修改为“核准名称",更强调了命名的规范性;
对测绘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约定,提示约定房产测绘机构的名称,明确了测绘机构的责任;
增加了商品房层高、阳台个数及类型的约定,确保交房时,双方交接房屋有据可依;
在附件中也明确“房屋分层分户图、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并增加一个关于该商品房公用部位分摊情况、名称、面积、所在位置说明的附件,确保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的唯一性及稳定性;
新增“抵押情况”条款,以列举的方式增加“抵押"、“未抵押”选项由双方当事人选填,且对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等内容进行提示,并在附件中加入抵押的约定,确保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新增“租赁情况”,列明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情况;
在“房屋权利状况承诺”一条中,细化了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内容。完善了出卖人对房屋权利状况的承诺,增加了出卖人关于“保证拥有商品房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