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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1

呼吁公布《物权法》最新草案
  
  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明年将把《物权法》第七稿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在这之前应该向全社会公布这一草案,而不是仅仅只交到人大代表手上。

  目前,我国社会各阶层在财富占有上的差距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虽然基尼系数有不同的版本,但共识是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0.45,超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过程是在短短的20多年内完成的,期间伴随着大量的腐败违法行为。

  如此之高的财富集中度大致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完成的。第一,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第二,持续20多年并且越来越严重的政府官员、国企领导贪污、受贿,不仅数额越来越大,级别也越来越高。第三,90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制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非法流失到私人手中。第四,大资本集团在股票等资本市场上的圈钱。第五,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城市及其周边土地价格的升高是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建国以来辛勤劳动的积累,属于全民所有。可是在房地产公司的运作下,这块级差地租被房地产公司老板、政府和银行内部腐败官员无偿拿去了。第六,煤炭等矿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可是在资本与权力的勾结中只是催生了大批富豪。

  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这一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的制定决不是某几个法学专家的事情。我们呼吁,尽快公布物权法最新草案,这有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只有经过全国各阶层人民充分讨论,人民群众才能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授权给他们的代表审议、通过这一法律,同时这样的讨论也会促进法律的完善,更好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郑现莉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支持本呼吁书的网友可以在此留言,或者写信到zhengxianli2006@126.com,请注明姓名和电子邮件,本人会在本人博客定期公布签名名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1 23:48: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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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 00:51:00
支持楼主!应当公布的,本来就是将来要颁布的法律啊,就应当把草案公布出来!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不做。。事,不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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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4 21:02:00
很简单,这个见不得人的《物权法》最新草案可以将全民所有转为权贵所有的非法变成合法。所以,就如这么多年来干的一样,他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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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5 13:23:00

天机不可泄露。老板是社会主义建设者,老板救党救国。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不指望也不允许你们百姓去坚持原则、遵守规则,但是,你们必须有职业道德!必须敬业!该干嘛都干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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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7 14:32:00

物权法是不能,也不会公布出来的,除非已经决定付诸实施了。

一旦公布出来,无论是政府还是司法部门,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力。各种既有势力和既得利益者会为此而打得不可开交,更多的人会陷入混乱中。

所以,不公开、不讨论,才是上策。

再者,老百姓也不会关心一个法律的,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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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7 15:18:00
我们中国人,往往只选择那最坏的办法和结果。不可一世,是与不共戴天,相连的。人类无法理解我们的聪明过头而毫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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