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
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
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
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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