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元打水漂
达芬奇家居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报案,要求追究李崔孙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的刑事责任
给传媒中国网(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240万元公关费(按合同规定,第三笔60万元的尾款应在2011年9月15日付清,但达芬奇拒绝给付),给唐英的450万元和解赔偿金,再加上“不能说”的15.52万美元,这合计790万元人民币是达芬奇为摆平麻烦支付的所有“租金”吗?不,连一半都不到。
达芬奇家居遵潜规则“病急乱投医”的投入远不止于此。潘庄秀华事后承认,在“达芬奇‘密码’”播出后的慌乱之中,他们又走了另一条“线”,再次求助最初的中间人孙国军。“他大口报价,以找权贵需要‘见面礼’和‘ZF公关费’为由,前后索要了550万元人民币和800万港元(约合660万元人民币)”。
财新《新世纪》记者看到了有关汇款凭证:2011年7月21日,深圳达芬奇从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向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贸大厦支行开户账号跨行汇款50万元,收款人马桂珍;同日,达芬奇董事黄志新给香港汇丰银行的一个指定账号转账600万港元,收款人Leung Kwo。7月27日,黄志新再次给Leung Kwo的这个账户转账200万港元。7月25日和8月5日,深圳达芬奇又分别给孙国军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的私人户头汇款300万元和200万元。
“到8月下旬,我与孙国军在达芬奇办公室见面约谈,他突然表示事件太复杂,他无能为力,我方知上当受骗。”潘庄秀华说。
11月15日,黄志新给孙国军打电话,以达芬奇家居董事会认为孙未按承诺为达芬奇做事为由,要求其在第二天下午4点前还款。电话录音里,孙国军说:“钱已经支付出去了,你再让我退回去,这个事情可能性不大……说实话,如果当时不找××部领导去协调,你们也走不到今天,工商局也不会放过你们……当时也没留个后手,就把钱都打出去了,一个打给香港,一个打给广东,自己拿到的基本没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