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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5
关于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履行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职责中严重玩忽职守侵犯考生权益的起诉书
  
   原告:暂隐。
   被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勇,职务:会长。
   诉讼请求:
   一、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2011年度考生个人信息泄漏事件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广大考生道歉;
   二、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大面积泄题事件向广大考生道歉;
   三、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无故拖延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事件向广大考生道歉;
   四、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彻查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大面积泄题事件,追究相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取消舞弊考生的成绩,追究泄题事件策划者的刑事责任;
   五、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大面积泄题事件对考生造成的不公平性影响作出评估,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必要的情况下取消2011年度考试结果的有效性,重新组织考试;
   六、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今后组织考试工作中,明确界定考试公布时间,不得以“中下旬”之类的模糊词语定义。
   事实和理由:
   2011年,被告在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过程中,没有履行好勤勉尽职的义务,造成大量考生个人信息泄漏,大量考生的个人手机在考试前收到卖题短信,在考试后成绩公布前收到改分短信,此举严重侵犯考生的隐私权。
   2011年,被告在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过程中,没有履行好勤勉尽职的义务,造成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泄漏,泄漏试题被不法分子在网上进行交易、买卖,并贴出了部分试题内容及答案吸引考生,此举严重侵犯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与公平性,并侵犯了未参与购买试题的考生的合法权益。
   2011年,被告在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过程中,没有履行好勤勉尽职的义务,在考生个人信息泄漏、考试泄题等事件发生后,除发表一份声明外,再未公布任何进一步的举措与结果。并且,被告原定2011年12月中下旬发布成绩,至今为止,成绩依然没有发布,而且没有任何官方解释。
   上述事实在《经济导报》“泄题门刺痛注会考试,考生信息考试题目双泄漏”、《中国青年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被指泄露、贩卖考生信息”、《京华时报》“注册会计师考试泄题 考生称月前已收到卖题短信”、《新浪财经》“中注协迟迟不公布CPA成绩 引发大量考生声讨”中均有报道。
   原告以为,被告作为财政部设置的注册会计师管理组织,其活动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税收拨款,在领取纳税人钱财履行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责时,应具有勤勉尽职、管理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职责和义务,然而,被告并未履行好上述义务,从而引发数起不良事件,事件发生后,被告公布的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官网没有解释,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造成了深刻的负面影响,并侵犯了大量考生权利。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原告提出的上述六项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证据3 84529353_62141904_middl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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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8 16:21:51
CPA考生的我对这个问题也比较关注。
毕竟是很严肃的考试。
希望起码要有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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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8 21:31:51
2011年,集中爆发大面积泄题事件,物极必反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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